[HK]WT集团(08422):于2026年6月10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T GROUP HOLDINGS LIMITED WT 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22) 於2026年6月10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 茲提述WT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為2026年5月18日的通函(「該通函」)及於2026年6月10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該通告」)。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該通告所載提呈決議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經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的普通決議案。 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份(「股份」)總數為120,000,000股,即賦予本公司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就提呈決議案投票之合資格股份總數。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概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惟須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47A條於會上就決議案放棄投贊成票,亦無其他股東須根據GEM上市規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提呈議案放棄投票。概無股東或獨立股東(視情況而定)於該通函中表明其有意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本公司全體董事已親身或透過電子方式出席股東特別大會。 合資格擔任本公司核數師的外部會計師事務所中職信(香)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獲委任為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表決之監票人。 誠如監票人確認,投票結果如下:
決議案的全文載於該通告內。 由於超過50%的票數投票贊成上述決議案,故提呈決議案已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 承董事會命 WT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王美珍 香,2026年6月1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王美珍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華女士、李藏玉女士及余達志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自刊登日期最少一連七天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內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及本公司網站www.hklistco.com/8422內。 本公告的中英文版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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