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能源(00080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0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9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15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42号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291,084,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91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2,8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8,22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7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股份8,22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7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股份8,22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74%。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阿勒泰润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72%;反对2,4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4%;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265%;反对2,4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46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范县皓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72%;反对2,4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4%;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253%;反对2,4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474%;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内蒙古和镁绿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9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65%;反对2,4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7%;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010%;反对2,4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19%;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隋景宝先生、吕静女士补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补选隋景宝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302,9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670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45,4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2.补选吕静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298,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668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40,954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7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9%;反对2,4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8%;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18%;反对2,4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30%;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8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5%;反对2,4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2%;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82%;反对2,4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824%;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龙、王丹丹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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