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帝欧水华(002798):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9:15:33 中财网
原标题:帝欧水华: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100% 70%
产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帝欧水华”)于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华未来(四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华未来”)、帝欧智家(四川)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欧智家”)、帝欧水华(成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欧水华环保新材料”)、重庆帝欧水华家居有限公司(原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帝欧水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及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欧神诺”)、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诺”)、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云商”)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5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5,0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1)。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规划,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欧神诺为了解决经销商融资瓶颈,支持经销商做大做强,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改善供应链的共生金融环境,加快整个产业链的资金流动,为合作的经销商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为了防控风险,公司将要求经销商提供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帝欧水华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碧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碧浦”)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公高抵字第
ZHHT26000235045001号、公高抵字第ZHHT26000235045002号),以其自有房产为公司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形成的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德盛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290130260603414),为帝欧水华环保新材料与成都银行德盛支行形成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 债务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1重庆帝欧水 华、上海碧 浦帝欧水华民生银行成 都分行人民币10,000 万元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主合 同项下每一具体业务合同(或借款凭证)之约定。 具体业务合同(或借款凭证)约定的到期日或乙 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 3、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被担保之 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 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 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 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2帝欧水华帝欧水华环 保新材料成都银行德 盛支行人民币1,000 万元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 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3、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 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 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 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 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 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 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 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 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3,426.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0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1,926.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17%;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欧神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99.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0%。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因被判决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帝欧水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上海碧浦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3、公司与成都银行德盛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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