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9:10:34 中财网
原标题:长虹华意: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6-042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实施完成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392,960股,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登记的总股本695,995,979股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0,392,960股后的675,603,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222,948,996.27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登记的总股本695,995,979股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0,392,960股后的675,603,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392,96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76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222,948,996.27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实际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222,948,996.27元/695,995,979股*10股=3.20330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3203308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203308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茜宁、聂韬颖
咨询电话:0798-847023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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