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盐田港REIT (18030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扩募份额解除限售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9:05:20 中财网
原标题:红土创新盐田港REIT :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扩募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扩募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公募REITs名称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红土创新盐田港REIT
公募REITs代码180301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首次募集)2021年6月7日
公募REITs合同更新生 效日(第一次扩募)2023年6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 —存续期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红土创 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2023年度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业务类型场内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锁定生效日2026年6月16日
根据2023年6月13日披露的《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扩募上市交易公告书》,本基金2023年度第一次扩募份额于2023年6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2023年度第一次扩募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持有的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6年6月16日解除限售,本次场内解除限售份额共计47,625,186份。


     
1深圳市深圳港物流发展有限 公司47,625,186原始权益人同一 控制下关联方战 略配售限售自2023年度 扩募份额上 市之日起36 个月
合计47,625,186   
注:上述限售份额自本基金2023年度扩募份额上市之日(2023年6月16日)起计算 限售期。
     
1深圳市深圳港资本有限公司160,000,000原始权益人同一 控制下关联方战 略配售限售自首次发售 份额上市之 日起60个月
2深圳市深圳港物流发展有限 公司30,725,926原始权益人同一 控制下关联方战 略配售限售自2023年度 扩募份额上 市之日起60 个月
合计190,725,926   
注:本基金首次发售份额上市之日为2021年6月21日,2023年度扩募份额上市之日 为2023年6月16日。不涉及。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 715,278,516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75.01%。本次扩募份额解禁后,可流通 份额合计为762,903,702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00%。(一)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不动产项目为现代物流中心和世纪物流园。截至本公告发布之 日,不动产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根据《红 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1季度报告》,2026 年1-3月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21,550,260.77元。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根据《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 告》,红土创新盐田港REIT2025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金额为92,586,147.23元。 基于上述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投资者在2026年6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 天收盘价2.27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为 =92,586,147.23/(2.270×953,629,628.00)=4.28%。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5年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 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 2、以上净现金流分派率仅为举例,非基金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亦不构成对 投资者实际现金流分派所得情况的预测。 3、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投资者可以登录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或拨 打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333(全国统一,均免长途 费)进行相关咨询。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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