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宾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 1、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布局,结合市场环境变动及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经公司审慎研判,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不再将“芯片插入集成(CMI)元件技改扩建项目”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不再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此外,综合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综合考量,公司新增“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产业化技改项目”作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57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483.1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进行调整,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且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将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10月1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10月1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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