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化(600889):中兴华验字(2026)第020006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6.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6)第020006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截至2026年6月1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南京化纤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南京化纤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南京化纤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8,017,919.00元,股本为人民币558,017,919.00元。根据南京化纤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6年2月13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95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南京化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总额不超过44,000.00万元。南京化纤本次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71,428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28,571,42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586,589,347.00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6年6月1日止,南京化纤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812,772.9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187,218.29元(大写:肆亿贰仟陆佰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壹拾捌元贰角玖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8,571,428.00元(大写:贰仟捌佰伍拾柒万壹仟肆佰贰拾捌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97,615,790.29元(大写:叁亿玖仟柒佰陆拾壹万伍仟柒佰玖拾元贰角玖分)。 同时我们注意到,南京化纤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58,017,919.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558,017,919.00元,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3月2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6)第02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86,589,347.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586,589,347.00元。 本验资报告供南京化纤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南京化纤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6年6月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身系南京化学纤维厂,是于1992年6月25日经南京市体改委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在南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南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23345G。公司股票于1996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南京化纤”,证券代码“600889”,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贵公司股权经过历次变更,本次增资前,贵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558,017,919.00元,每股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558,017,919.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47,240,746.00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0,777,173.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南京化纤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6年2月13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95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南京化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总额不超过44,000.00万元。 根据发行结果,南京化纤本次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71,428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999,9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812,772.9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187,218.29元。本次发行后,南京化纤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28,571,42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586,589,347.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6年6月1日止,南京化纤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71,428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39,999,991.20元。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其收取的各项发行费用、持续督导费用合计人民币13,9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人民币426,099,991.20元于2026年6月1日汇入南京化纤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四、其他事项 1、截至验资报告日,本次新增的股份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股权登记手续。 2、截至验资报告日,南京化纤尚未对注册资本变更后的章程进行修正,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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