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603101):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8:25:43 中财网
原标题:汇嘉时代: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六月
目录
《会议议程》.........................................................2《会议须知》.........................................................4议案一..............................................................6议案二..............................................................7议案三..............................................................8附件.................................................................9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6日15:00至2026年6月17日15:00二、现场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30--下午18: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证券部。

五、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读《大会须知》;
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股东及代理人名称、姓名,代表股数),并由律师确认股东资格合格性;
推选计票人及监票人;
宣布会议议程;
2.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潘丁睿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朱翔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潘艺尹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范新萍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戴立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孙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赵晓琴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刘卫国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4.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5.大会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的结果)。

6.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7.根据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8.与会人员在股东会记录签字。

9.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本次股东会,按照“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议案的排列顺序对议案进行审议。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时,采取普通投票与累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议案1采取普通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议案2.01、2.02、2.03、2.04、2.05、3.01、3.02、3.03,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即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2.02、2.03、2.04、2.05、3.01、3.02、3.0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5:00至2026年6月1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见证律师作为计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会议议案表决结果由监票人当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二)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网络和现场投票合并统计结果,形成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七、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6年5月22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选举潘丁睿先生、朱翔先生、潘艺尹女士、范新萍女士、戴立生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非独立董事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6年5月22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选举孙杰先生、赵晓琴女士、刘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一: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权责利对等;
(二)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
(五)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重大调整,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和审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必要时可提交股东会审核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和发放等事宜。

第三章薪酬结构、标准和发放
第七条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按年度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因公司业务发生的正常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同时担任多个管理岗位的,就高发放,不再重复领取岗位薪酬。

(二)薪酬构成及标准
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考虑担任职位和岗位、承担责任、任职能力、所做贡献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管理团队、本人任职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遵照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等原因离任,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代发的政府奖励及其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奖励等。

第四章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作相应调整。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可以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环境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绩状况;
(三)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或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薪酬调整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丁睿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乌鲁木齐喀什东路超市店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朱翔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企业文化宣传部部长;2020年4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潘艺尹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范新萍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2年9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部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戴立生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部长;2019年3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物业管理部部长兼物业工程部部长;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杰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学博士,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财务管理副教授。2007年至今在新疆财经大学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2022年6月至2025年3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晓琴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3年9月至今在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2023年5月至今任新疆天翼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刘卫国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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