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佳科技(600520):三佳科技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8:25:38 中财网
原标题:三佳科技:三佳科技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 2026年 6月 15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520三佳科技2026/6/8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议案名称
2.00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3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4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5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2.0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7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0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10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为推进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再融资”)方案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本次再融资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原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因定价基准日的调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同步调整。因此,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决定取消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有关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组织修订本次发行方案,推进再融资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6年5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何村路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号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1)人
2.01关于补选尹秋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补选尹秋实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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