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688698):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25.04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7)。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5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6)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5年7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批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9)2026年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批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10)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420万份股票期权。
(1)行权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3,794,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49,390股后的股本212,945,3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941,807.60元(含税)。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8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4,022,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49,390股后的股本213,173,3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4,610,684.4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据此,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6.878元/份调整为26.378元/份。 (2)行权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C,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00份。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仍为90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417万份调整为416.94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已行权并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251,000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6 9 2024 年月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的行权条件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25.04万份,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智勇、莫竹琴、骆鹏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5月2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于2026年5月27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2、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办理行权事宜: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0名,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25.04万份。 (三)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90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25.04万份。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行权事项。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5月27日。 (二)行权数量:125.04万份。 (三)行权人数:90人。 (四)行权价格:26.37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八)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0名,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9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5.04万股。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实际可行权期限根据批量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确定。 经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莫竹琴女士、董事骆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贺琬株女士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实施了股票期权批量行权。除上述人员因批量行权导致持股变动的情形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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