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002331):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及限售期调整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7.16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418,994股(含本数),发 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 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且不超过75,418,994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 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限售期 调整前: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调整后: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 其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 (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数量上限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75,418,994股),因此,本次定价基准日调整后,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均未增加,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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