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688389):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7:20:32 中财网
原标题: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64,800份(其中包括4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6,800份)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1)。

4、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822元/股,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2023年5月13日,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的125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822元/股调整为19.585元/股,决定取消7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95万份;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3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5月8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585元/份调整为19.304元/份;决定对在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予以注销;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4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5月8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2、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拟注销数量由1,769,870份调整为1,769,37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304元/份调整为19.022元/份;决定对在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74,374份予以注销;决定取消10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684,000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意公司对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91,200份进行注销;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5年6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5月8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64,800份(其中包括4名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6,800份)予以注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授予日2022年5月9日
可行权数量316.48万份
可行权人数56人
行权价格19.022元/份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实际行权情况截至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届满,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3,164,800份未行 权(其中包括4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6,800 份)。
2、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行权股票期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3、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员工自主行权方式的行权期限已届满,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3,164,800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其中包括4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6,800份),拟由公司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以及业务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行权期届满未行权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