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6001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7:15:55 中财网
原标题:大龙地产: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6-023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最高额借款,借款额
度为6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内,公司可根据
经营需要,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并可以在最高额度内滚动使用。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资产注入。

●已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
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未发生过关联借款。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借款额度为6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内,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后续项
目需要,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并可在最高额度内滚动使用,单
笔借款的年利率综合考虑借款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以不超过年利
率3.7%计算,最终以签署的单笔借款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
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的借款和还款手续。

大龙城乡持有公司395,916,5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0%,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下
属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未发生关联借款。本次关联借款金额达
到了“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的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承办生活资料消费品市场,北京市顺义区西辛建材市场;机械设
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销售塑钢门窗、花卉、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润滑油;零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
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
产品;燃气供热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自有产权的办
公用房、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大龙城乡成立于1987年,由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龙城乡资产总额为
102.52亿元,净资产为42.44亿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
入0.28亿元,净利润2.89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采取最高额借款形式,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后续项目
需要,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并可以在最高额度内滚动使用。单
笔借款的年利率综合考虑借款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以不超过年利
率3.7%计算,最终以签署的单笔借款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解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
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目的是为
解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上述借款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
款的议案》。全体委员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
借款,系出于经营需要,有利于解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
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借款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议
案》。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哲、赵长松、张洪涛回避表
决,其余6名董事均一致表决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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