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60016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公司” 上市公司” 武汉控股”)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市政院”或 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或 本次重组”)。 2026年5月1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终止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简: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至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即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5月19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如简: 以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不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中金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简:
除上述买卖武汉控股股票的情形外,本公司在核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武汉控股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武汉控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下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前述纳入本次交易自查范围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自查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说明与承诺,在相关自查报告及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简,并考虑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自查主体出具的买卖股票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简,前述买卖股票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以下简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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