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川投K1 :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3川投K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7:05:22 中财网
原标题:23川投K1 :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3川投K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48360.SZ 债券简称:23川投 K1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3川投 K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
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3川投K1”(债券
代码:148360.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
场行情,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下调189个基点,
即“23川投K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1.0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
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
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
的“23川投K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
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仅
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7月10日。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
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本公司”)系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事项的批复》(川国资函〔2024〕137
号、川国资函〔2024〕138号)批准,战略性重组四川省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与四川省能
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通过
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合并前川投集
团与能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
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发行人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
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
股权、股份或权益归属于发行人。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7
月9日)票面利率为2.89%;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
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6
年7月10日至2028年7月9日)的票面利率为1.00%。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假设投资者未在第3年末进行回售):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 计划 面值每张兑付 本金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元)
1派息2023年7 月 10日2024年 7 月 10日2.89100.0 02.892.89
2派息2024年7 月 10日2025年 7 月 10日2.89100.0 02.892.89
3派息2025年7 月 10日2026年 7 月 10日2.89100.0 02.892.89
4派息2026年7 月 10日2027年 7 月 10日2.89100.0 02.892.89
5全部 兑付2027年7 月 10日2028年 7 月 10日2.89100.0 0100.002.89102.89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假设投资者未在第3年末进行回售):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 计划 面值每张兑付 本金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元)
1派息2023年7 月 10日2024年 7 月 10日2.89100.0 02.892.89
2派息2024年7 月 10日2025年 7 月 10日2.89100.0 02.892.89
3派息2025年7 月 10日2026年 7 月 10日2.89100.0 02.892.89
4派息2026年7 月 10日2027年 7 月 10日1.00100.0 01.001.00
5全部 兑付2027年7 月 10日2028年 7 月 10日1.00100.0 0100.001.00101.00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
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仅
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面额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
于100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
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
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
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
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
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
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6年7月10日。公司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
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
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7月10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期间利息,利率为2.89%,每10张“23川投K1”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28.90元(含税)。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
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
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
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号 2号楼
联系人:李若阳
联系电话:028-80583779
2、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
街 2号 618室
联系人:王雨婷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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