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601600):中国铝业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2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1.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5月9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1),单独持有公司30.52%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续购买2026-2027年度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上述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优化分红节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应尽快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026年6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增加以下临时提案:1.关于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续购买2026-2027年度责任险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除上述拟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5月9日披露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8日、2026年4月24日及2026年6月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2及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的函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请您在认为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有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上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6年5月9日披露的随附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中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作废,请各位股东以本次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为准。 2.公司于2026年5月9日披露的随附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中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以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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