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补选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乐君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乐君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启生先生将在补选的独立董事正式就任之日起,自动终止履行独立董事及对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离任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启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启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履职及对公司持续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乐君波先生简历 乐君波: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7年1月起,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9年9月起,任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2年11月起,任浙江图森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起,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3007)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