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原建业(09982):补充通函有关重选董事的新增建议及股东周年大会续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閣下如對本補充通函或須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中原建業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本補充通函連同隨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方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補充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無發表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補充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ENTRAL CHIN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原建業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82) 補充通函 有關重選董事的新增建議 及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 本補充通函應與日期為2026年4月10日之本公司通函一併閱讀。中原建業有限公司謹訂於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假座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63樓舉行股東週年大會續會,召開續會之通告載於本補充通函第13至15頁。 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務請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所印列的指示將其填妥及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早交回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且無論如何須不遲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視乎情況而定)。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或任何續會(視乎目 錄頁次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31. 言 ....................................................... 32. 建議重選新增退任董事...................................... 43.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及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 54.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75. 責任聲明................................................... 76. 推薦建議................................................... 7— 附錄一 擬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獲重選的額外董事詳情.......... 8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 ............................................. 13釋 義在本補充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 指 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十 時正假座香九龍尖沙咀海城威大廈2 座16樓1602–1605室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 指 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假座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 心63樓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續會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 指 本補充通函所載召開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 指 隨本公司於2026年6月8日發出的本補充通函委任表格」 一併寄發的代表委任表格 「細則」 指 本公司經修訂及重列的組織章程細則,不時 經修訂、補充及修改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中原建業有限公司,一間於2020年10月22日 根據開曼群島法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9982) 「通函」 指 日期為2026年4月10日的股東週年大會通函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首份代表委任表格」 指 隨於2026年4月10日的通函一併寄發的本公司首份代表委任表格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元」 指 香法定貨幣元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釋 義「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6年6月8日,即本補充通函付印前確定其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提名委員會」 指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 「原通告」 指 日期為2026年4月10日召開股東週年大會的 通告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補充通函而言,不 括香、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董事會函件CENTRAL CHIN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原建業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82) 主席兼非執行董事: 註冊辦事處: 胡葆森先生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執行董事: P.O. Box 2681 王軍先生 Grand Cayman KY1–1111 劉琳女士 Cayman Islands 裴剛先生 王凱先生 香主要?業地點: 香 獨立非執行董事: 九龍 張學軍先生 旺角 劉殿臣先生 亞皆老街8號 董曉春女士 朗豪坊辦公大樓 王哲女士 49樓58室 敬啟: 補充通函 有關重選董事的新增建議 及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 1. 言 本補充通函應與通函一併閱讀,通函載有(其中括)原通告及有關於股東週年大會重選退任董事之資料。 董事會函件本補充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有關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提呈以重選新增退任董事之新決議案的進一步資料,及向 閣下提供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及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 2. 建議重選新增退任董事 於2026年4月10日寄發通函及原通告後,董事會組成變更(「董事會組成變更」)如下:(i)裴剛先生及王凱先生於2026年5月14日獲委任為執行董事;(ii)徐穎先生於2026年6月3日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iii)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於2026年6月3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即主席兼非執行董事胡葆森先生;執行董事王軍先生、劉琳女士、裴剛先生及王凱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學軍先生、劉殿臣先生、董曉春女士及王哲女士。 根據細則第83(3)條,董事會為填補董事會臨時空缺或為增補現有董事會而委任的任何董事,其任期直至其獲委任後本公司舉行的首屆股東週年大會為止,屆時可膺選連任。 因此,裴剛先生、王凱先生、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統稱為「新董事」)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輪席退任,並符合資格及願意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重選連任。 在考慮及批准退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的重選時,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獨立性指引審閱及評估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的獨立性。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亦各自確認彼等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所有規定。提名委員會信納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各自仍具獨立性。 此外,提名委員會已考慮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所載之一系列多元化觀點,括但不限於技能、經驗、背景及時間投入。 提名委員會認為,裴剛先生、王凱先生、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各自將為董事會帶來彼等自身的見解、技能及經驗,進一步詳情載於本補充通函附錄一彼等的履歷。尤其是,裴剛先生在戰略規劃、組織管理及企業?運管控方面擁有豐富專業經驗。王凱先生於金融投資及企業管理方面擁有逾20年經驗。張學董事會函件軍先生於諮詢、財務管理及政治事務方面擁有豐富專業知識;而王哲女士於項目運?及教育方面擁有豐富經驗,並將有助提升董事會的性別多元化。 經考慮彼等過往的貢獻以及其深厚且多元化的背景及經驗,提名委員會認為裴剛先生、王凱先生、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均可為董事會多元化作出貢獻,且彼等重選連任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董事會根據提名委員會的建議,建議所有退任新董事均在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重選為董事。有關重選裴剛先生及王凱先生各自為執行董事及重選張學軍先生及王哲女士各自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決議案,將載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彼等之履歷詳情載於本補充通函附錄一。 3.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及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 由於連同通函寄發的原通告及首份代表委任表格並未載有本補充通函所載之重選新董事之提呈決議案,待股東週年大會根據細則正式延期至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後,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已載於本補充通函第13至15頁及本補充通函隨附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以載列該等提呈決議案。根據上市規則及細則,股東於股東大會上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惟主席議決准許有關程序或行政事項之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的情況除外。本公司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後按照上市規則訂明之方式,刊發有關投票表決結果之公告。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 待股東週年大會根據細則正式延期至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後,本補充通函隨附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使用的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且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亦登載於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http://centralchinamgt.com/)。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須按其所印列的指示填妥及簽署,及連同經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該授權書或授權文件之經核證副本,盡早送達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董事會函件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須不遲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或其任何進一步續會指定時間前48小時(「截止時間」)送達,方為有效。 填妥及交回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或股東週年大會續會或其任何進一步續會及於會上投票。 倘股東尚未向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遞交首份代表委任表格,而欲委任代表代其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則須遞交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在此情況下,毋須將首份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倘股東已將首份代表委任表格遞交予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則務請留意: (i) 在下文(iii)的規限下,倘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未有遞交予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則首份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 確填妥及簽署)將被視為股東所遞交之有效代表委任表格。如此獲 股東委任的代表,須按首份代表委任表格所指示的方式投票,而就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及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所載建 議重選新董事之決議案而言,該受委代表將有權自行決定投票或 放棄對該等決議案進行投票; (ii) 倘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則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 確填妥及簽署)應撤銷及取代股東先前遞交之首份代表委任表格。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股東遞交的有效代表委 任表格; (iii) 倘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於截止時間後送達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或倘於截止時間前送達但填寫錯誤,則股東 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的代表委任無效。股東於首份代表委 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委任的代表,將有權以上文(i)所述的方式投票,猶如該股東並未向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遞交股東 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 因此,務請股東謹慎填寫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並於截止時間之前將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送達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董事會函件4.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之股票須於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至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括首尾兩日)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以釐定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 5. 責任聲明 本補充通函之資料乃遵照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本公司之資料。董事願就本補充通函之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補充通函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且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令當中所載任何陳述或本補充通函有所誤導。 6. 推薦建議 董事認為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所載之建議重選新董事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提呈的相關決議案。 務請股東將本補充通函連同通函一併閱讀,以知悉有關投票安排之資料。 此 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中原建業有限公司 主席 胡葆森 謹啟 2026年6月8日 附錄一 擬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獲重選的額外董事詳情以下為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退任,並符合資格及願意重選連任的額外董事詳情。 執行董事 裴剛先生(「裴先生」),43歲,於金融投資及企業管理方面擁有逾18年經驗。 彼曾主導多項標誌性投資及產業重組項目,並於多家公司擔任要職,在戰略規劃、組織管理及企業?運管控方面擁有豐富專業經驗。於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彼曾擔任中國綠博生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前稱中國綠地博大綠澤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碼:1253)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於2015年5月至2026年2月,彼於綠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綠地控股」)擔任多項職務,括綠地控股併購中心總經理、綠地數位科技有限公司總裁、上海綠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綠地(亞洲)證券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等。 裴先生現為杭州工商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裴先生曾於2007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職於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於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任職於農銀國際無錫股權投資基金,並於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職於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裴先生於2005年7月畢業於清華大學,取得水利水電工程學士學位。 於下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且已註銷的公司中,裴先生曾擔任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註銷前 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職位 註銷方式 註銷日期 上海綠清世科物業 物業管理 執行董事及 註冊登記 2024年 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銷 3月19日 附錄一 擬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獲重選的額外董事詳情裴先生已確認,上述公司於註銷時為償付能力充足,並且就其所知所信,並無就該等註銷而對其提出或將會提出任何申索。 裴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6年5月14日任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一個月書面通告予以終止。彼須根據細則及上市規則之規定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席退任及重選連任。裴先生有權收取1,000,000元之年度薪酬,有關金額乃由董事會根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其職責及責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彼之資歷、經驗及現行市況所作出的推薦意見而釐定。 王凱先生(「王先生」),46歲,於金融投資及企業管理方面擁有逾20年經驗。 於2025年1月至2026年4月,王先生擔任北京浩豐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碼:300419)副總裁兼投資部總經理。於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彼任職於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擔任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及董事。於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彼擔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投資發展部副部長。於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彼擔任安徽省交通投資集團公司規劃發展部副部長。於2005年7月至2013年6月,彼任職於安徽省經濟資訊中心,擔任經濟預測處副處長。 王先生於2017年5月取得合肥工業大學企業管理博士學位,並於2021年1月完成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後研究工作。 王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6年5月14日任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一個月書面通告予以終止。彼須根據細則及上市規則之規定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席退任及重選連任。王先生有權收取1,000,000元之年度薪酬,有關金額乃由董事會根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其職責及責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彼之資歷、經驗及現行市況所作出的推薦意見而釐定。 附錄一 擬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獲重選的額外董事詳情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學軍先生(「張先生」),60歲,於1986年畢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首師範大學(前稱北京師範學院),取得哲學學士學位。彼亦於1998年於中國社會科學院完成在職研究生課程。其後,張先生於2006年於中國的長江商學院取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張先生於2017年於中國的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就讀全球金融博士班。張先生於2019年於瑞士的日內瓦大學取得應用金融學博士學位。 自1986年至1992年,張先生於首師範大學(前稱北京師範學院)英語系及政法系工作。自1992年至2000年,張先生分別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共青團」)北京市委員會及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街道辦事處工作,歷任辦公室副主任及黨工委書記。自2000年至2008年,張先生於共青團中央委員會(「團中央」)工作,歷任團中央中國少先隊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團中央少年部及團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團中央少年部部長、全國少工委副主任及第十六屆團中央常委等職務。自2008年至2011年,張先生擔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副書記(正廳級)。自2011年至2014年,張先生擔任江西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黨組書記及主任。自2014年至2016年,張先生為歐美同學會黨組成員及擔任秘書長。 自2016年至2017年,張先生擔任新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曾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聯席首席執行官,主要負責中國內地的業務管理。自2017年至2019年,張先生擔任神州通信集團的副總經理。自2019年至2021年,張先生擔任順利辦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曾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黨委書記。 自2021年至2024年,張先生曾任北京潤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監事。自2016年12月,張先生一直擔任賽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前稱賽晶電力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580)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附錄一 擬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獲重選的額外董事詳情張先生於下列在中國註冊成立之公司各自解散前曾擔任其執行董事及╱或法定代表人: 解散前 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職位 解散方式 解散日期 北京有德泰達科技 財務管理 執行董事 以撤銷註冊 2025年 有限公司 方式解散 10月16日 北京悠然上東文化 文化交流活動 執行董事 以撤銷註冊 2024年 發展有限公司 管理服務 方式解散 6月28日 北京君桐資訊諮詢 諮詢服務 法定代表人 以撤銷註冊 2024年 工作室 方式解散 1月8日 張先生已確認,上述公司於各自解散時均有償債能力,且就彼所知,概無因該等解散而已或將向彼提出申索。 張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自2026年6月3日任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一個月書面通告予以終止。彼須根據細則及上市規則之規定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席退任及重選連任。張先生有權收取240,000元之年度薪酬,有關金額乃由董事會根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其職責及責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彼之資歷、經驗及現行市況所作出的推薦意見而釐定。 王哲女士(「王女士」),44歲,自2008年10月於長江商學院擔任多個職務,最近職務為自2025年1月擔任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項目運?主任及校友事務部華北區主任,並於2004年7月至2008年10月擔任河北師範大學附屬民附錄一 擬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獲重選的額外董事詳情族學院教師。自2021年11月,王女士一直擔任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6963)的監事。 王女士於2004年6月在中國河北省河北師範大學取得英語學士學位,並於2018年9月在中國北京長江商學院取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王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自2026年6月3日任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一個月書面通告予以終止。彼須根據細則及上市規則之規定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席退任及重選連任。王女士有權收取240,000元之年度薪酬,有關金額乃由董事會根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其職責及責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彼之資歷、經驗及現行市況所作出的推薦意見而釐定。 一般資料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上文所披露外,上述各新董事(i)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ii)於過去三年並無於其證券在香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董事職務;(iii)與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本公司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及(iv)並無於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指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董事會並不知悉有關重選上述新董事的其他事項須提請股東或聯交所注意,亦無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CENTRAL CHIN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原建業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82)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 茲提述中原建業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10日的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原通告」),據此,本公司訂於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假座香九龍尖沙咀海城威大廈2座16樓1602–1605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本通告應與原通告一併閱讀。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10日的通函所界定詞彙於本通告使用時具有相同涵義。 茲通告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假座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63樓舉行股東週年大會續會(「股東週年大會續會」),藉以考慮並酌情通過原通告所載決議案以外的下列決議案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不論會否作出修訂)。 補充普通決議案 2. 通過以下決議案,每項決議案均為獨立決議案: ... (e) 重選裴剛先生為執行董事; (f) 重選王凱先生為執行董事; (g) 重選張學軍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h) 重選王哲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上文第2.(e)至2.(h)項所載之退任董事統稱為「新董事」)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除上文所載之修訂外,原通告所載的所有資料仍然有效及生效。 代表董事會 中原建業有限公司 主席 胡葆森 香,2026年6月8日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任其他人士作為受委代表,代其出席會議及投票。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委任一名以上代表代其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及於會上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股東可親身或委派代表進行投票表決。 2. 委任受委代表文據須以書面方式由委任人或其以書面正式授權的受權人簽署,如委任人為法團,則須加蓋公司印章或經由高級人員、受權人或其他獲授權的人士簽署。 3. 除本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所載第2.(e)至2.(h)項決議案外,原通告所載決議案並無其他變動。 有關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考慮的決議案及其他相關事宜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10日刊載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及本公司網站的通函,以及本公司將於適時寄發的補充通函。 4. 由於本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內提呈的第2.(e)至2.(h)項決議案將作為額外決議案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上考慮,故已擬備股東週年大會續會的代表委任表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並隨附於本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 5.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人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由公證人簽署證明的該等文件副本,最遲須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交回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10日的通函隨附股東週年大會首份代表委任表格(「首份代表委任表格」)或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或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委任受委代表文據將被視為已撤銷。 6. 倘 閣下已將首份代表委任表格送達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請注意:(i) 在下文(iii)段之規限下,倘並無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送達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則首份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及簽署)將被視為由彼送達的有效代表委任表格。股東所委任的受委代表須按其於首份代表委任表格的指示方式投票,而就有關本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及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所載建議重選新董事的決議案,受委代表將有權酌情投票或放棄投票; 股東週年大會續會通告(ii) 倘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則該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及簽署)應撤銷及取代彼先前送達的首份代表委任表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由該股東送達的有效代表委任表格; (iii) 倘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於截止時間後送達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或倘於截止時間前送達但未有正確填妥,則根據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作出的受委代表委任將屬無效。倘首份代表委任表格已正確填妥,則股東據此委任的受委代表將有權按上文(i)段所述方式投票,猶如並無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代表委任表格送達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7. 委任受委代表文據於簽立日期其所述的日期計12個月屆滿後失效,惟就原訂於該日計12個月內舉行股東週年大會續會的續會或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或其任何續會上要求投票表決除外。 8. 如屬任何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則其中任何一名聯名持有人均可親身或委派代表於股東週年大會續會就有關股份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惟倘超過一名有關聯名持有人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則排名最先的持有人(不論親身表決或由受委代表表決)的投票方獲接納,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一律不獲接納;就此而言,聯名持有人的排名先後乃根據本公司股東名冊上就聯名持有股份的排名次序決定。 9. 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本公司將自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至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續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辦理登記手續。 於本通告日期:(1)主席兼非執行董事為胡葆森先生;(2)執行董事為王軍 先生、劉琳女士、裴剛先生及王凱先生;及(3)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張學軍先生、 劉殿臣先生、董曉春女士及王哲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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