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000670):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或“标的公司”)10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此外,公司聘请境外律师柯伍陈律师事务所、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驻上海市代表处对上海肖克利位于中国香港、新加坡的境外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软件支持及申报服务。除上述聘请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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