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岭南(002717):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6-05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民事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子公司为第三人 3、涉案的金额:15,485.06万元(工程价款)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为民事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江西省高登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登”或“原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分别为安徽凤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一)、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被告二)、濉溪县2023年城市更新项目(刘桥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告三)、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被告四),第三人为淮北市岭南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简称“淮北岭南”)。 公司已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中载明此案件情况。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皖0621民初889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 (一)被告一、被告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欠付第三人工程价款154850556.27元范围内对原告承担付款责任。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0728元,由原告负担93728元,被告一、被告二负担747000元。鉴定费214800元,由原告负担34800元,被告一、被告二负担180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一、被告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北市岭南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系案涉工程总承包方,江西高登是案涉工程的施工方,淮北岭南是原告的债务人、被告的债权人。上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江西高登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淮北岭南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不承担直接付款责任。若后续判决生效,被告直接向江西高登支付的款项,将同时抵销淮北岭南对江西高登的债务及被告对淮北岭南的债务。 本次为民事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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