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002531):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原标题:天顺风能: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Titan Wind Energy (Suzhou) Co., Ltd.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 28号)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年 5月 19日出具的《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3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发行人”或“公司”)已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律师”或“中伦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容诚会计师”)等有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目录 目录................................................................................................................................ 2 第 1题............................................................................................................................ 3 第 2题........................................................................................................................ 119 第 3题........................................................................................................................ 195 1.2023年至 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772,662.48万元、486,037.46万元和 538,772.00万元,其中风塔类产品和叶片类产品营业收入均逐年下降,海工类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 151,093.06万元、42,931.26万元和 137,424.61万元。 2023至 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75%、19.91%和 18.96%,其中发行人陆上风电装备(包含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毛利率合计分别为 12.22%、3.78%和 1.6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17.21%、14.34%和 20.44%,且叶片类产品近两年毛利率为负;海工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6.33%、3.08%和7.87%,近两年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12.81%和 17.88%。2023年至 2025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76,444.34万元、19,734.33万元和-25,413.00万元,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26,502.95万元、28,333.82万元和 42,622.12万元。 2025年末,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神”)所持发行人股份中的 244,350,000股已质押,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13.60%,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46.07%。2023年至 2025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合计分别为 6,143.76万元、1,001.99万元和32,730.47万元,最近一年大幅增加,主要为向一家关联方采购机器设备金额增加;公司存在同时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的情况,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03.91万元、815.19万元和 223.92万元,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 6.60万元、13.21万元和124.74万元。 2023年末至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07,668.68万元、454,461.53万元和475,903.8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19%、103.96%和 99.44%。2023年至 2025年末,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62.32%、35.82%和 41.68%。2024年,发行人账龄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增加。2025年 4月 1日起,公司对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账龄 6个月以内(含 6个月)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由 5%降低至 2%,账龄 3-4年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由 100%降低至 50%,账龄 4-5年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由 100%降低至 80%。 2023年末至 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7,507.05万元、257,847.39万元和 199,796.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3,262.54万元、5,053.32万元和 8,855.24万元,库龄 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占比分别为 14.34%、21.23%和 59.87%,逐年增加。2023年末至 202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1,836.78万元、1,104,303.14万元及 1,048,276.42万元,主要由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构成。2023年至 2025年,公司风塔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2.93%、28.16%和 43.34%,叶片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43.38%、35.10%和34.00%,海工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47.69%、27.46%和 29.29%。2026年 1月30日,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决定 6家陆上风电全资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发行人以现金 29.07亿元收购了江苏长风 100%股权,形成商誉190,547.05万元。2023年至 2025年,江苏长风净利润分别为 22,774.39万元、-803.13万元和 3,565.92万元。2025年 10月 10日,江苏长风被供应商浙江宁水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拖欠货款为由起诉,涉诉金额分别为 15,126.92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在 1万元以内的行政处罚共计 8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 4起作为被告或第三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金额超过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 0.5%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共有 54项房产尚未取得完整权属证书,建筑面积合计为 229,611.02平方米,占发行人全部房产总面积的 26.16%。 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 22,152.03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7,461.0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81,896.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237.5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8,297.48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2,585.56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100.0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6,288.57万元,对部分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化、行业变动趋势、下游客户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风塔类产品近两年毛利率为负、海工类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等,说明公司 2025年管理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业绩持续下滑且最近一年亏损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2)结合上海天神质押发行人股权的融资金额、相关质押股份对应市值、质押资金具体用途、预警平仓设置情况、质权实现情形等,说明上海天神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或违约风险,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3)公司 2025年向部分供应商关联采购大幅增加、报告期内与部分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的背景及主要考虑,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关联方应收应付款形成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是否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4)结合历史坏账、期后回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等,说明公司 2025年调整应收款项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期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说明库龄 1年以上存货占比逐年增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下游行业趋势、存货结构、库龄、期后结转情况、跌价准备实际计提及转回情况、期末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产品滞销积压风险。(6)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部分子公司停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7)结合江苏长风收购与设置业绩承诺的具体背景和合理性、是否为第三方收购、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实控人是否存在其他密切关系、涉诉事项的具体业务背景、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说明是否存在变相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结合前述情况以及报告期内江苏长风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预计变化情况,减值测试选取的主要参数的合理性,江苏长风收购后业绩大幅下滑且 2024年亏损的具体原因,说明 2024年和2025年均未对江苏长风计提商誉减值的合理性。(8)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相关规定。(9)结合未决诉讼的最新进展,说明相关原告诉讼款项收回情况,是否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相关被告诉讼所对应的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结合尚未取得权属的房产的具体用途、办理产权证书的最新情况、后续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存在障碍,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的金额,说明上述事项是否会对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经营、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7)(9)(10)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7)(8)(9)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化、行业变动趋势、下游客户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风塔类产品近两年毛利率为负、海工类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等,说明公司 2025年管理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业绩持续下滑且最近一年亏损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一)结合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化、行业变动趋势、下游客户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风塔类产品近两年毛利率为负、海工类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内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叶片类产品近两年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1)行业变动趋势:“抢装潮”落幕,陆上风电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开启由陆向海的战略重心转移 受风电补贴退坡政策影响,2020年、2021年陆上风电及海上风电“抢装潮”随之落幕,进而导致行业供需格局发生变化,加之陆上风电装备因技术成熟,行业壁垒及制造门槛较低,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在此情况下,行业出现三个方面增速相较于抢装潮期间有所放缓。其二,因风电塔筒、叶片工厂建设投入相对较小,建设周期相对较短,行业内主要竞争者在抢装潮期间为满足订单供应要求,通过新建生产基地、技改扩产等,导致市场供给过剩,为消化产能导致竞争加剧。 其三,因风电主机大型化趋势,在单位新增装机量固定的情况下,对于风电设备的需求量整体减少。特别是对于风电塔筒的需求因塔筒高度、直径、重量增加的情况下,传统钢塔向混塔(由混凝土段、钢塔段及连接段组成)等多种技术路径转变,下游主机厂逐步提升混塔等技术路径塔筒的应用比例,导致传统钢塔的采购量急剧下降。 受上述因素影响,陆上风电的增量空间收窄,与之相比,海上风电成为更具潜力的蓝海市场。公司捕捉到了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公司在风电领域已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自 2023年以来开始实行“由陆转海”的转型。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主动收缩陆上风电业务,审慎、选择性承接陆上风电业务订单,公司陆上风电产品产能利用率显著下降。 (2)产品价格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下,陆上风电产品单价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平均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3)原材料价格变化:2025年采购单价持平或上升,使得毛利率下降 公司风塔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叶片的主要原材料为树脂和玻纤。报单位:万元/吨
2025年,公司风塔类、叶片类产品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与 2024年度基本持平,树脂采购价格有较高增长,但公司陆上风电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仍同比下降,特别是陆上风电大型化趋势仍在继续、叶片 2025年度销售尺寸进一步增加,导致公司 2025年度陆上风电产品毛利率进一步被压缩。 (4)下游客户情况:部分主机厂向上游拓展,进一步挤压陆上风电装备市场空间 近年来随着国内风电整机龙头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内竞争逐渐由比拼“整机价格”的单一竞争转变为比拼“供应链成本、交付速度、质量稳定”的多维竞争。部分国内风电主机厂商为保障供应链稳定性、控制生产成本、提升整机交付效率与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全产业链布局,通过在重点项目属地自建塔筒、叶片等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实现关键环节自主配套。该模式下,主机厂对外部第三方塔筒、叶片供应商的采购需求有所下降,对行业内独立装备制造企业的市场空间形成了挤压,尤其在陆上风电装备领域,竞争格局趋于激烈,公司陆上风电塔筒、叶片等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 (5)同行业公司对比:产品结构、市场区域、战略方向差异,进一步导致公司陆上风电业务收入及毛利率表现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收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大金重工、天能重工相关收入均有所下降,泰胜风能则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其于 2023年切入混凝土塔筒赛道,2024年以来大力开展混凝土塔筒业务,结合行业对于混凝土塔筒业务需求的增长、相应推动其整体陆上风电装备业务收入规模的提升。 2025年,公司陆上风电产品收入变动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1)大金重工的风电装备产品包括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产品,其中海上风电产品既包括海上风电塔筒,也包括风电海工类产品,随着其海外市场开拓,大金重工 2025年风电装备产品收入增长较多,其中主要增幅来自于风电海工类产品;2)泰胜风能继续凭借于其塔筒业务的整合调整及产能释放,推动陆上风电装备收入实现增长;3)天能重工的塔筒等风电设备制造产品既包括陆上风电塔筒、混塔,也包括海上风电塔筒、单桩等产品,一方面天能重工仍将塔筒等风电设备制造业务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持续积极开拓相关市场,另一方面也在积极拓展海上风电相关业务,故 2025年实现收入增长。4)公司为实施“陆转海”战略,则主动性收缩陆上风电业务,在大力发展海工装备业务的同时,对陆上风电业务进行审慎、选择性承接,相应使得相关收入规模进一步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陆上风电产品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6)总结 1)报告期内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收入逐年下降具有其合理原因 受陆上风电“抢装潮”结束影响,陆上风电行业供需阶段性失衡、竞争加剧,产品议价空间收窄、单价持续下行。在此情况下,公司相应实施“陆转海”战略,主动收缩陆上风电业务,审慎、选择性承接陆上风电业务订单,两因素叠加共同导致公司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收入呈现逐年下降。与此同时,基于上述战略焦点的不同,加之产品结构、市场区域的差异,报告期内公司陆上风电业务收入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近似业务存在一定差异。 2)报告期内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毛利率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叶片类产品近两年毛利率为负具有其合理原因 除前述受陆上风电行业供需阶段性失衡、竞争加剧带来的产品单价持续下行因素外,随着公司主动收缩陆上风电业务,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产能利用率显著下降,进一步导致其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规模效应减弱,推动其毛利率下滑。叶片类产品成本中人工及制造费用等刚性成本占比较塔筒类产品更高,其规模效应下降带来的影响更高。与此同时,风电大型化的背景下,叶片尺寸大幅增加,在单片售价持续下降的情况、单片叶片的材料使用量则相应增加,加之2025年叶片主要原材料之一树脂的采购价格增长显著,整体导致叶片类产品毛利率呈现出更大的下降幅度、并相应由正转负。 2、海工类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海工类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海上风电“抢装潮”集中释放,国内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达到历史高位后,2022-2023年度国内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逐步回归常态化,增量空间显著收窄。但受到国补退出后的“惯性高峰”,同时平价上网初期部分省份仍有省级补贴或资源倾斜,项目收益率尚可,特别是 2023年度整体风机及风机零部件大幅降价、集中降本,尚有未开发的近海优质海域,提升了平价上网的经济性,2023年度装机量仍有小幅提升。 2020年至 2025年国内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GW) 16.9 数据来源:全球风能协会(GWEC) 2024年度地方补贴普遍取消、近海优质海域资源减少并枯竭,深远海资源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批,国内部分海上风电项目受到用海权审批影响无法施工,同时深远海装机面临电网接入瓶颈,使得 2024年度国内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同比出现明显下滑。受到装机量下滑的影响,风电海工类产品呈现供大于求的趋势,进一步压低风电海工类产品销售单价,压低产品毛利率。 其中公司承接的海工业务项目中,2024年度龙源射阳 100万千瓦海上风电工程等项目因装机海域受审批延缓影响,无法按期开工,导致公司相关产品无法如预期实现交付,当年海工类产品收入下降明显。同时,该项目交付延迟持续占用生产作业区域,挤占后续排产空间,海工类产品整体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2025年度随着深远海审批流程逐渐清晰,各审批部门协调效率提升,且受到 2024年度装机迟滞的影响,部分原计划于 2024年度装机项目推迟至 2025年度装机,同时,风电机组大型化提高了海上风电运营的经济性、沿海送电工程加速建设减少并网压力,因此 2025年度国内海上风电装机量保持强劲增长。行业装机反弹带动风电海工交付量提升,叠加价格战缓和,风电海工类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毛利率水平具有一定提升。 (2)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化:受行业波动影响,发行人海工类产品单价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较大 公司海工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报告期内,公司海工类产品平均单价、钢材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24年度公司海工产品平均单价同比下滑,主要原因包括:1)2024年度海上风电装机量较同期严重下滑、项目延后,风电海工产能出现过剩,业主采购压价明显,销售单价出现大幅下挫;2)产品结构低端化,高毛利率的导管架占比下降,低附加值的普通单桩占比提升,导致公司产品均价下移、毛利率降低;3)原材料钢材价格下降,产品成本支撑减弱;4)公司新切入海工领域,为拓展市场、获取订单采取主动让利策略。 2025年度海上风电装机量提升,海工类产品订单回暖,公司单桩、导管架等主要风电海工类产品单价均有不同幅度提升,同时公司利用现有海工产能承接部分船舶制造订单,在消化产能的同时提高公司产品种类以应对风电海工装机的周期性波动。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受海上风电行业装机量波动影响,导致风电海工类产品供需关系出现波动,从而影响公司风电海工类产品单价波动,产品单价波动叠加行业需求变化、交付量起伏影响,公司海工产品收入呈现波动态势。为尽量避免海上风电行业波动对公司产品收入造成的影响,公司积极利用现有产能拓展船舶制造等大型海工类产品,以减少风电海工行业波动的影响。 (3)产品结构变化:海工类产品结构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体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海工类产品各期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海工类产品种类较多,不同产品种类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产品收入结构的变化相应带动了毛利率的变化:国内单桩产品因其结构形式相对简单、施工难度较低,在同等市场条件、规格要求的情况下,毛利率较导管架等复杂产品通常相对偏低。因此 2024年度公司单桩类产品占比较高,同时公司海工类产品规模效应降低、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增加,进一步导致了公司 2024年度海工类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多。 2025年,应用导管架的深远海大型海上风电项目——青洲五/六/七项目实现如期正常交付,导管架产品收入的显著回升。报告期内,单桩产品收入占比先增加后减少,而导管架收入规模及占比则因 2024年订单较少、2025年青洲五/六/七项目的如期交付呈现先下降后增长的态势,使得公司海工类产品毛利率相应先下降后增加。同时,因为 2025年度公司刚从事船舶制造业务,存在低价获客和学习成本等因素,当期船舶制造业务毛利率偏低,从而导致公司 2025年度海工类产品毛利率回升幅度较低。 (4)发展趋势:全球海上风电呈上升趋势,公司海工类产品毛利率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当前全球海上风电市场持续快速增长,除国内市场外,以欧洲为代表的海外地区,不断加大对海上风电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根据全球风能协会(GWEC)数据显示,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从 2020年的6.9GW增长至 2025年的 9.3GW。同时,海上风电在技术突破与政策驱动下正迎来爆发式增长,预计到 2030年全球新增装机量将从 2025年的 9.3GW爆发式增长至 2030年的 33.3GW,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30%。 2020年至 2030年(预测)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 33.3 35.0 30.0 26.6 26.2 25.4 25.0 21.1 18.0 20.0 15.0 10.8 9.3 8.8 8.0 10.0 6.9 5.0 0.0 海上新增装机量(GW) 数据来源:全球风能协会(GWEC) 随着全球海上风电市场整体活跃度提升,以及全球范围内对于风电海工类产品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依靠目前产能布局优势,预计后续海工类产品整体毛利率将逐步企稳,并具有一定提升空间。 (5)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海工类产品收入与毛利率整体呈现先降后升的波动态势。受风电平价上网、近海优质海域资源收紧、项目用海审批趋严等因素影响,2024年行业海上风电需求有所下降,公司产品量价同步下行,海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显著回落。进入 2025年,国内海上风电装机逐步回暖,叠加深远海开发持续推进,市场对高附加值海工产品需求增长,行业产品价格企稳回升、竞争压力有所缓解,推动公司海工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实现修复。 (二)结合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等,说明公司 2025年管理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业绩持续下滑且最近一年亏损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1、期间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公司 2025年管理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5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各明细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1)公司为拓展海外业务,境外员工增长约一倍;(2)为进一步开拓海工装备市场及发电板块业务,同时为配套当年度新建、在建的多个生产基地管理需求,公司招聘了部分薪酬较高的管理人员,并出于激励的目的对部分员工进行了薪酬调整及增加计提了奖金。 与此同时,管理费用中折旧增加主要系公司部分陆上风电塔筒、叶片工厂关停,当年度相关闲置资产折旧与摊销 5,861.77万元相应计入管理费用。 4、报告期内业绩持续下滑且最近一年亏损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 (1)报告期内业绩持续下滑且最近一年亏损的原因 1)2024年度业绩下滑原因 2024年度,公司主要业绩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毛利下降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 286,625.02万元且毛利率下降 3.05个百分点。2024年度,公司风塔类、叶片类、海工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均有所下降,相关原因参见本回复报告之“1、/一、/(一)/1、报告期内叶片类和风塔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叶片类产品近两年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和本回复报告之“1、/一、/(一)/2、海工类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2025年度业绩下滑及亏损原因 2025年度,公司主要业绩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毛利增长 7,121.63万元主要系海工类产品毛利随着其收入和毛利率的同步增长而增加了 9,497.51万元,发电业务随着其装机量及相应收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了 3,324.54万元,而陆上风电业务虽然将相关闲置资产折旧与摊销5,861.77万元从成本转入管理费用,但因收入进一步下滑、规模效应无法体现和原材料树脂采购单价增加使得毛利率下降而毛利下降。 与此同时,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开拓海工装备及海外业务市场增加了职工薪酬,以及公司部分陆上风电塔筒、叶片工厂关停,相关闲置资产折旧与摊销从成本转入管理费用所致。 同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有所拉长,相应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有所增长。 此外,公司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显著,主要系公司对所投资的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鉴于其经营亏损且近期无外部融资估值,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 1亿元;同时,因公司实施“陆转海”战略,关停部分陆上风电塔筒、叶片工厂,对相关闲置资产开展减值测试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1.6亿元。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业绩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随收入和毛利率的下降而下降;大金重工因增加了毛利率较高的外销业务,因此在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净利润有所上升;泰胜风能净利润随毛利率下降而下降;天能重工因收入、毛利率下降及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导致当年出现亏损;海力风电 2023年因“抢装潮”期间已完工项目结算周期较长,相关项目合同资产账龄随之增长而计提较多资产减值,因此当年度亏损,而 2024年未发生相关事项,因此 2024年净利润实现增长。 2025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均呈现增长。其中公司与海力风电主要系海工产品收入增长;大金重工随着其海外市场开拓,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泰胜风能继续凭借于其塔筒业务的整合调整及产能释放,推动陆上风电装备收入(含混凝土塔筒的)实现增长,相应支撑了整体收入规模的提升;天能重工2025年度,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均同比增长。公司则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对关停的陆上风电塔筒/叶片工厂相关闲置资产进行了固定资产减值等自身因素,出现亏损。 综上,2024年公司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但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固定资产减值使得当年由盈转亏、净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5、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1)相关不利因素预计不会持续 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持续下滑且最近一年亏损的原因主要系:1)公司实行“陆转海”战略,策略性收缩陆风塔筒、叶片业务使得相关业务收入下降,同时,2025年公司关停的陆上风电塔筒、叶片工厂相关闲置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公司海工类业务中龙源射阳 100万千瓦海上风电工程项目因装机海域受军事审批影响,无法安装设备,使得公司无法交付相关产品,影响了收入指标及场地周转效率;3)2025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 上述不利因素预计不会持续,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陆上风电业务无进一步收缩计划,预计不存在因主动收缩陆上风电业务导致的一次性大额资产减值损失 关停部分陆上风电主体后,公司已完成陆上风电低效产能的集中出清与业务整合;剩余产能区位靠近重点清洁能源基地,运输半径相对合理,具备一定成本与交付效率优势。同时陆上业务与公司发电业务具备良好协同,可形成稳定基础盘。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后续陆上风电将维持当前经营规模,暂无进一步收缩计划。2025年度闲置固定资产减值属于业务收缩关停工厂的偶发因素,预计公司后续不会出现因主动收缩陆上风电业务导致的一次性大额资产减值损失。 2)前期受军事审批进度影响的龙源射阳项目已启动施工,公司相关产品将于近期实现正常交付,且海工类产品订单持续拓展中 2026年 1月,龙源射阳项目已取得了对应 29.75万千瓦装机容量的施工批复,目前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发行人相关产品将于近期实现正常交付。 与此同时,2026年一季度,公司新签订或中标海工单桩、导管架等订单包括金风科技浙江温州平阳 1号项目、中广核阳江帆石二项目、汕尾红海湾六海上风电项目等。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海工产品在手订单持续保持增长趋势,海工产品在手订单充足,在手订单金额合计约 33.67亿元(含税)。预计未来海工类业务将实现持续增长。 3)公司后续出现大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的风险较低 2025年度,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中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减值系偶发因素,计提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对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金额仅为 3,800.76万元,金额较小且发行人仅占比 45%。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除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参股公司经营业绩暂未出现异常。公司后续出现大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的风险较低。 (2)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公司各业务板块业务均保持竞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1)陆上风电业务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