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002601):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20:53:41 中财网
原标题:龙佰集团: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公告。截至2026年6月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6年6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703,2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524%,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9,922,453.9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28日。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计划自本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2026年6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冉增持1,060,600股,工程技术副总裁孙亮增持20,000股。

经自查,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与回购方案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53,703,2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252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全部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并全部锁定,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若回购股份或部分回购股份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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