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00261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8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学明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6人,代表股份483,858,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6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81,865,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8人,代表股份1,99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1人,代表股份2,914,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921,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8人,代表股份1,99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 同意483,68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15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82%;反对15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21%;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96%。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483,680,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15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5,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14%;反对15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33%;弃权25,800股(其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63,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15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49%;反对15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15%;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6%。 4、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83,669,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15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39%;反对15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2%;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83,665,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5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667%;反对15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33%;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2,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47%;反对15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87%;弃权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6%。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83,641,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17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7,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68%;反对17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7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1%。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3,523,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90%;反对174,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82%;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0,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95%;反对174,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45%;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75,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0,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098%;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99%;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78,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99%;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99%;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74,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15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0,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89%;反对15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73%;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1,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07%;反对15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12%;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1%。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74,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9,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21%;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99%;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1%。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75,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0,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064%;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99%;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8%。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76,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4%;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44%;反对1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99%;弃权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7%。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65,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153,4100.0317%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721,408 93.3838%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15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2%;弃权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65,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15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38%;反对15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2%;弃权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0%。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3,64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15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8,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77%;反对15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2%;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表决情况: 同意483,667,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15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2,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19%;反对15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6%;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弘律师、张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