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华闻(000793):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20:53:36 中财网
原标题:*ST华闻: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6-03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诉5,000万元及相关资金使用费、违约金,反
诉18,165.22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
团”)于2026年6月5日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海口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琼01民初31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诉林广茂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被林广茂提起反诉并变更诉讼
请求之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8月20日及11月5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公司被提起反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一审判决情况
海口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返还股权
转让款5,000万元及资金使用费12,043,835.62元;
(二)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以62,043,835.62元为基数,自2023年11
月14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计算);
(三)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支付律师
服务费50,000元及保函保险费23,340元;
(四)华闻集团对林广茂质押的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42%
股权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林广茂欠付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驳回华闻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林广茂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430,791.95元,由本诉原告华闻集团负担
54,365.94元,本诉被告林广茂负担376,426.0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475,030.39元,由反诉原告林广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口中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公司其他单项小额诉讼累计金额约3,140.46万元,主要涉及业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等。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
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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