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华闻(000793):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6-03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诉5,000万元及相关资金使用费、违约金,反 诉18,165.22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 团”)于2026年6月5日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海口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琼01民初31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诉林广茂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被林广茂提起反诉并变更诉讼 请求之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8月20日及11月5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公司被提起反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一审判决情况 海口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返还股权 转让款5,000万元及资金使用费12,043,835.62元; (二)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以62,043,835.62元为基数,自2023年11 月14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计算); (三)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支付律师 服务费50,000元及保函保险费23,340元; (四)华闻集团对林广茂质押的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42% 股权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林广茂欠付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驳回华闻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林广茂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430,791.95元,由本诉原告华闻集团负担 54,365.94元,本诉被告林广茂负担376,426.0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475,030.39元,由反诉原告林广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口中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公司其他单项小额诉讼累计金额约3,140.46万元,主要涉及业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等。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 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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