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20:45:26 中财网
原标题:实益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亚妹女士。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2人,代表股份数量243,952,231股,(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241,394,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996%。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9人,代表股份数量2,55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9%。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0人,代表股份数量2,56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3%。

2、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39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3,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400%。

1.02、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乔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3,048,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5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84%。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229,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7,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717%。

2.02、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217,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5,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028%。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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