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达成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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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9:41: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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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光庭信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达成的核查意见

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是否达成的核查意见
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予以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3月31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0日。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归属期时间符合。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 | | | | | |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
职期限。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 | | |
|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 公司层面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归属比例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主营业
100%
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或,
②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
第一个 2025
归属期 年度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主营业
80%
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或,
②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00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标指
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
审字[2026]第2-00805号):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82.47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
净利润9,570.23万元,不低于
5,000万元,满足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 | | | |
| | 归属期 | 考核
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 | | | |
| | 第一个
归属期 | 2025
年度 |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或,
②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 | 100% | | | |
| | | |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或,
②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00万元。 | 8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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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
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
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至F六个等级,分别对应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E F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除25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共
14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等级为A、B或C,对应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6
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D,对
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其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 | | | | | | |
| |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 A | B | C | D | E | F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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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归属190.42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