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先河环保(30013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9:40:59 中财网
原标题:先河环保: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2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以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3、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假设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发行上限112,079,300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48,661,510股。

4、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复、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7.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10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变动幅度测算。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5 年12月31日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发行前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53,658.2253,658.2264,866.15
假设一: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下降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297.391,167.651,167.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20.02180.02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420.02180.02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390.10351.09351.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30.00650.00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30.00650.0065
假设二: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297.391,297.391,297.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20.02420.0242
项目2025年度/2025 年12月31日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发行前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420.02420.0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390.10390.1039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30.00730.0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30.00730.0073
假设三: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297.391,427.131,427.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20.02660.02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420.02660.02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390.10429.11429.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30.00800.0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30.00800.0080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会有一定幅度增加,有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但公司盈利水平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请参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涉及募投项目在人员、技五、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未来期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显著增强,为公司核心业务增长以及战略布局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将持续深耕并拓展主营业务,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且合理的投资回报。

(三)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架构和制度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制定2026 -2028
了《公司未来三年( 年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政策,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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