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30005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9:40:50 中财网
原标题:琏升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先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 5 21 “ ”

年 月 日,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告方式
向全体股东发出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46
(公告编号: )。

2026年6月8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2026 6 8 14:50 469
、现场会议于 年 月 日 起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
号星宸假日酒店5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8日特定时间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新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76,156,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0,43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4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5,720,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22,354,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63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15,720,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256%。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91,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5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9,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2%;反对5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8%;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彭娇律师、冯诗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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