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签字律师变更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9:35:25 中财网
原标题:新铝时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签字律师变更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签字律师变更情
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铝时代”、“上市公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变更签字律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变更签字律师情况
中伦律师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次变更前,中伦律师原指派签字律师冯泽伟、匡彦军为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并签署相关文件,现拟变更为冯泽伟、耿佳祎。

本次交易的原签字律师匡彦军因个人工作变动已从中伦律师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交易的签字律师。

变更后签字律师的基本情况:
冯泽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0591178,专职从事证券、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改制、重组、境内发行上市及再融资工作。

耿佳祎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2022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211424541,专职从事证券和公司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改制、重组、境内发行上市及再融资工作。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针对中伦律师变更签字律师的相关事宜,中信证券核查了中伦律师及相关签字律师出具的相关文件。

变更前签字律师冯泽伟、匡彦军已出具承诺:
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变更后签字律师冯泽伟、耿佳祎已出具承诺:
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冯泽伟、匡彦军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伦律师出具了相关说明并承诺:
对冯泽伟、匡彦军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冯泽伟、匡彦军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承诺对冯泽伟、匡彦军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对冯泽伟、耿佳祎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冯泽伟、耿佳祎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冯泽伟、匡彦军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承诺对冯泽伟、耿佳祎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冯泽伟、耿佳祎与原签字人冯泽伟、匡彦军的结论性意见一致,中伦律师变更签字律师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新铝时代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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