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浙江新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 投资金额: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拟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对控股子公司绿能电力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增资2.5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绿能电力注册资本将由10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5亿元人民币。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不变。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浙能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浙能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含本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发展需求,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能电力共同对控股子公司绿能电力按持股比例增资,将原注册资本由10亿元人民币增至1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新增认缴出资2.55亿元,累计认缴出资7.65亿元;浙能电力按持股比例49%新增认缴出资2.45亿元,累计认缴出资7.35亿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浙能电力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能电力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浙能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含本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增资标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新能持股51%,浙能电力持股49%。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四)其他 绿能电力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拟将绿能电力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15亿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由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公司新增认缴注册资本2.55亿元,浙能电力新增认缴注册资本2.45亿元。本次增资公司与浙能电力均以货币同比例出资,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绿能电力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浙能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907.45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能集团发生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9次(含本次),金额合计79,771.73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7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与浙能国际、文成县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文成县兴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26%:25%:9%:40%的股比,在文成县注册成立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 2025年7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与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以66%:34%的股比,在泰顺县注册成立泰顺县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万元。 2025年7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与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台州市黄岩交通枢纽有限公司以51%:19%:30%的股比,在黄岩区成立台州黄岩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万元。 2025年11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浙能国际持有的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65%股权,交易对价为2,216.10万元。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能国际等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将原注册资本由50万元人民币增至17,228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26%新增认缴出资4,466.28万元,累计认缴出资4,479.2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年12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浙能集团转让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20%股权,交易对价为2,110.40万元。 2026年4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与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4.04%:95.96%的股比新设SPV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交易对价为45,405.43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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