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2026年5月18日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江门”)、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电子”)、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容电子”)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其中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人民币陆仟万元的授信额度,利和兴江门、利和兴电子、利容电子分别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均为2026年6月5日至2027年4月25日。 利和兴江门、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分别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相关融资无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林宜潘先生及黄月明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1)利和兴江门
(一)利和兴融资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相关主体 保证人:林宜潘、黄月明、利和兴江门 债权人: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债务人:利和兴 2、主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3、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利和兴江门、利和兴电子、利容电子融资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1、相关主体 债权人: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债务人:利和兴江门、利和兴电子、利容电子 2、主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3、各债务人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104,24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50%;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3,957.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98%,系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的融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公司领薪、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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