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000712):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7:21:02 中财网
原标题:锦龙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4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朱凤
廉女士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变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变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当前持股来源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 制,如有请列明
朱凤廉73,610,5048.22%通过协议转让 取得所持73,100,000股股份被质押、 所持46,910,504股股份被冻结、 所持510,504股股份被轮候冻结
2.本次股份被变卖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本次变卖股 份数量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变卖股份 来源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变卖人原因
朱凤廉10,500,00014.26%1.17%通过协议 转让取得2026-6-222026-8-21广东省东 莞市中级 人民法院司法 执行
注:(1)上述司法变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
台(http://sifa.jd.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上述司法变卖的股份此前已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变卖情况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被变卖 数量累计被标记 数量合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新世纪 公司132,500,00014.79%0000
朱凤廉73,610,5048.22%10,500,000014.26%1.17%
杨志茂36,000,0004.02%0000
合计242,110,50427.02%10,500,00004.34%1.17%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股东朱凤廉女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基本达成共识,
将于近期向法院申请撤回本次变卖。本次变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撤回、竞价、流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
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变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变卖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