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002601):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2026年06月07日 15:45:24 中财网
原标题:龙佰集团: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6
远健康发展,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序号姓名职务已持有公司股 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许 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500,000,00020.97
2吴彭森董事、总裁2,065,0000.09
3张 刚党委书记、董事00.00
4陈建立董事、研发副总裁2,377,0000.10
5王旭东董事、战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00.00
6孙 亮工程技术副总裁1,0000.00
7张海涛党委副书记824,0000.03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许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7%。许冉女士的母亲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126,515,969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2028年10月23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许冉女士本人直接持有及受托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合计626,515,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

2、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姓名职务拟增持金额
1许 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不低于3000万元
2吴彭森董事、总裁不低于200万元
3张 刚党委书记、董事不低于200万元
4陈建立董事、研发副总裁不低于200万元
5王旭东董事、战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不低于200万元
6孙 亮工程技术副总裁不低于200万元
7张海涛党委副书记不低于500万元
合计不低于4500万元  
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金额不作调整。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予以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锁定6个月。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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