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大唐黄金(08299):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T Gold Holdings Limited 大唐黃金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99)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茲通告大唐黃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6-8號瑞安中心27樓2703室舉行,以考慮並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下列決議案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普通決議案 「動議: (i) 待本公司(作為買方)與國泰黃金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作為賣方)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的買賣協議(「該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達成後,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收購而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長盛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一間根據英屬處女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一股股份(「銷售股份」),相當於其全部已發行股本(「收購事項」)(其副本已提呈本大會,並由大會主席簽署以資識別,標記為「 A 」),該協議擬進行的所有交易,特此批准、確認及追認; (「特別授權」),以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權力,按每股代價股份0.50港元的價格配發及發行676,0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代價股份」),該等股份將繳足股款入帳,總金額為338,000,000港元,作為本公司根據協議應付賣方或其代名人的部分代價;及(iii) 特此授權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作出其認為就執行或使該協議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生效或與之有關而言屬必要、適宜或權宜的一切行動及事宜,並簽立一切有關文件,以及根據特別授權發行及配發代價股份。」 承董事會命 大唐黃金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大宏 謹啟 香港,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 註冊辦事處: 總辦事處及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Cricket Square 香港上環 Hutchins Drive 皇后大道中305-313號 PO Box 2681 永業中心 Grand Cayman KY1-1111 8樓A–B室 Cayman Islands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上述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任一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持有本公司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委任多於一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若如此委任多於一位代表,則該委任書須註明每位獲委任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數目。 授權文件副本,須盡快且無論如何須於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前48小時送達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3301-04室),方為有效。 3.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而在此情況下,該股東先前提交的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已撤銷。 4. 倘為本公司任何股份的聯名登記持有人,則任何一位該等人士均可親身或委派代表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該等股份投票,猶如彼為唯一有權投票者;惟倘多於一位該等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會,則僅接納排名首位(按本公司股東名冊就有關股份的登記次序)的人士的投票,而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將不予計算。 5. 股東特別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已刊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gt-gold.com/)。 6. 若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佈的「超級颱風後極端狀況」於股東特別大會舉行時間前任何時間生效,並於股東特別大會舉行時間前三小時仍然生效,則股東特別大會將延期舉行。本公司將於本公司網站(http://www.gt-gold.com)及聯交所網站(http://www.hkexnews.hk)刊登公告,通知本公司股東有關重新召開大會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於本通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李大宏博士及馬曉娜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郭瑋先生、林聞深先生及張偉雄先生。 本通告將自其刊發日期起計最少七日於聯交所之網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刊載並刊登於本公司之網站http://www.gt-gold.com內。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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