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帝王实业控股(01950):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IWANG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帝王實業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50)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帝王實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正假座香干諾道中200號信德中心西座33樓3302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普通決議案 1. 省覽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連同本公司董事(「董事」)會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2. (a) 重選鍾汶龍先生為執行董事; (b) 重選區禧靖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c) 重選黃振明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d) 重選李暢悅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e) 授權董事會釐定彼等之酬金。 3. 續聘中瑞和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4. 「動議: (a) 在下文(c)段之規限下及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本決議案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置本公司之任何股份及可兌換為本公司股份之證券,以及作出或授出將會或可能須發行、配發或處置本公司股本中股份之要約、協議及購股權(括但不限於可兌換為本公司股份之認股權證、債券及債權證);(b) (a)段之批准將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作出或授出可能須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或結束後發行、配發或處置本公司股份之要約、協議及購股權(括可兌換為本公司股份之認股權證、債券及債權證); (c) 董事根據上文(a)段之批准所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將予配發或發行(不論為根據購股權或其他方式作出)之股份數目總額,不得超過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不括庫存股份,如有)之20%,惟根據(i)供股(定義見下文);或(ii)於行使根據當時採納以向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高級職員及╱或僱員或任何其他人士授予或發行股份或可認購本公司股份權利之任何購股權計劃或任何期權計劃或類似安排授出之購股權時發行股份;或(iii)按照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進行之任何以股代息計劃或藉配發及發行股份以代替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股息之類似安排;或(iv)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授出之特權所作出除外,而上述批准亦須受相應限制;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通過本決議案當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除非該會議通過一項普通決議案延續(不論有沒有附帶條件)該項授權; 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之時;或 (iii) 在股東大會上,本公司股東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修改或延續藉本決議案授予董事之該項授權;及 「供股」指在董事指定之期間內,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份持有人(及(如適用)有權參與要約之本公司其他證券持有人)按彼等當時所持股份(或(如適用)有關其他證券)之比例提呈發售本公司股份或發行附帶權利可認購本公司股份之購股權、認股權證或類似證券(惟董事可於任何情況下就零碎配額或於考慮到任何地區適用於本公司之任何法律限制或責任或任何地區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之規定後,作出其認為屬必須或權宜之排除或其他安排)。」 5. 「動議: (a) 在下文(b)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在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並就此獲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聯交所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本公司股份,惟須符合所有適用法律及╱或上市規則或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之規定(經不時修訂); (b) 本公司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根據上文(a)段之批准獲授權購回之本公司股份數目,最高以於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不括庫存股份,如有)之10%為限,而根據上文(a)段授出之授權亦須受相應限制;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通過本決議案當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間:(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除非該會議通過一項普通決議案延續(不論有沒有附帶條件)該項授權;或 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之時;或 (iii) 在股東大會上,本公司股東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修改或延續藉本決議案授予董事之該項授權。」 6. 「動議待召開本大會之通告第4及第5段所載普通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根據召開本大會的通告第4段所載普通決議案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權(括任何出售或轉讓於聯交所上市的庫存股份(如有)),方法為將本公司根據召開大會之本通告第5段所載普通決議案所授出之授權而購回的本公司股份總數加在該授權之上。」 承董事會命 帝王實業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及聯席公司秘書 林錦洸先生 香,2026年6月5日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陳華先生、孫金剛先生、林錦洸先生及鍾汶龍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區禧靖先生、李暢悅先生、黃振明先生及周筱春女士組成。 附註: 1. 有權出席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均有權委任另一名人士作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會及於按股數投票表決時代其投票。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之股東可委任多於一名受委代表作為其代表,並於按股數投票表決時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 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該表格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最遲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前48小時送達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親身出席大會並於會上表決,在該情況下,委任代表之文據被視作撤銷論。 年6月30日(星期二)(首尾兩日括在內)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股東身份,所有已正式填妥之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必須於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前送達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4.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之任何投票均須以按股數投票方式進行。因此,提呈股東週年大會表決之所有決議案將以按股數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而本公司將按照上市規則第13.39(5)條所訂明之方式公佈按股數投票表決之結果。 5. 就本通告第2段及第4至6段所載之普通決議案而言,一份載有重選董事及發行股份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詳情之通函將寄發予股東。於會上接受重選之退任董事之履歷詳情,載列於通函附錄二。 6. 倘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因超強颱風引致「極端情況」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任何時間生效及股東週年大會舉行前兩小時仍生效,股東週年大會將延期舉行。本公司將於本公司網站www.dwhl1950.com及聯交所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發佈公告以知會本公司股東重新安排之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時間及地點。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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