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江西铜业股份(00358):年度股东会结果及派发股息之公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 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年度股東會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年度股東會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於中國江西省南昌市高新開發區昌東大道7666號江銅國際廣場本公司會議室舉行。 出席年度股東會之股東(含股東代理人)1,736名(括1,735名A股股東及1名H股股東),代表1,683,654,997股股份(其中括1,285,856,640股A股及397,798,357股H股),約佔已發行並賦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3,452,287,637股股份)的48.77%。 年度股東會有效舉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章程及有關法規的有關規定。本公司董事長鄭高清先生擔任年度股東會主席。有關年度股東會各項決議案的投票結果如下:
除上述本公司於其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以庫存形式持有的10,441,768股A股,本公司並無持有其他庫存股份(括持有或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以下董事親身或以電子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東會:鄭高清先生、周少兵先生、喻旻昕先生、繆聖綱先生及賴丹女士。 由於年度股東會上有超過50%的票數贊成第1至4項決議案,故上述各決議案已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的普通決議案。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作為監票員並已根據所收回的投票表格,對年度股東會各項決議案投票結果進行統計及驗證。 年度股東會的過程由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侯志偉及王晶進行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認為:年度股東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年度股東會人員及召集人的資格、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派發股息 有關董事會建議派發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0.60元(含稅)予股東之方案,已在年度股東會中獲得批准。 本公司將派發股息的辦法如下: 根據相關條例及章程細則,應付予H股股東的股息按人民幣宣派,以元支付,其換算公式為: 股息人民幣額 外幣股息 = 股息宣佈前一個公曆星期中國人民銀行 每日公佈的元平均中間價 就上述末期股息派發予H股股東而言,本公司股息宣佈日為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於宣佈股息前一個公曆星期(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國人民銀行每日公佈的平均中間價為1.00元兌約人民幣0.8701元。以此平均數計算,每股H股股息相當於幣0.6896元(含稅)。 根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實施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發出《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 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本公司向名列於其H股股東名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末期股息時,必須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任何以非個人股東名義(括以香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實體或組織名義)登記的股份將被視為非居民企業股東所持的股份及因此須扣除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發佈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348號),及聯交所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發出題為「有關香居民就內地企業派發股息的稅務安排」的函件,本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向H股個人股東派發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時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但H股個人股東可根據其居民身份所屬國家(地區)與中國簽署的稅收協議及中國內地和香(澳門)間稅收安排的規定,享受若干稅收優惠。 按照前述稅務法規,當向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派發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時,本公司將按10%稅率代扣擬向H股個人股東派發股息的10%作為個人所得稅。對於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根據有關稅務法規,本公司仍按10%稅率代扣代繳其股息的企業所得稅。 如股東名列於H股股東名冊上,請向代理人或信託機構查詢相關安排的詳情。本公司無義務亦不須承擔確定股東身份的責任,而且將嚴格依法按照其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之H股股東名冊代相關股東扣除及繳 交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對於關於股東身份未能確定或確定不準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本公司將不予受理。 根據《關於滬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通過滬通投資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通投資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所得紅利,應付稅項比照內地個人投資徵稅。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不代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內地企業投資自行申報繳納。 根據《關於深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通過深通投資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深通投資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付稅項比照內地個人投資徵稅。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不代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內地企業投資自行申報繳納。 為釐定有權獲派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的股東身份,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三日(星期六)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五)(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H股股東須不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併送達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根據章程,本公司已任命中國銀行(香)信託有限公司代表H股股東接收有關H股獲派發的股息。H股之股息單連同支票將由本公司H股股份 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簽發並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五),以平郵寄予H股股東。郵誤風險概由收件人承擔。 A股股東的股息派發方式及其有關事項將由本公司與中國結算登記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協商後根據有關之規定及程序另行在中國境內發出公告。 承董事會命 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鄭高清 中國江西省南昌市,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鄭高清先生、周少兵先生、高建民先生、梁青先生及喻旻昕先生;職工董事為繆聖綱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王豐先生、賴丹女士、劉淑英女士及劉志宏先生。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