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60079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2026年6月5日以通讯及传阅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剑 伟、杨铭、严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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