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网络(300533):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 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超游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超游”)拟与关联方成都市开心加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开心加”)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成都开心加拟就满足公司的要求完成定制开发移动游戏产品《三国塔防》(以下简称“授权游戏”)的宣传、推广和运营事宜与深圳超游进行合作,深圳超游作为《三国塔防》在独家运营区域和独家运营期限内进行宣传、推广和运营的独家运营商。由深圳超游提供《三国塔防》运营系统、服务器、与运营商及用户的接口、系统维护和客户服务等,成都开心加提供游戏内容及运行的软件技术支持,双方进行合作,并依据合作收益进行收入分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超游拟与成都开心加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的正常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合作,并解除原协议。由于成都开心加系公司持股40.54%的参股公司,公司员工王岱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成都开心加公司董事,基于上述事实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成都开心加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市开心加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1207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匡江萍 注册资本:168.181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开心加资产总额8,743,689.71元,净资产5,764,723.98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65,664.90元,净利润5,769,126.8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成都开心加资产总额5,596,159.75元,净资产 3,934,375.87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88,364.41元,净利润-1,615,348.1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履约能力:成都开心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超游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市开心加网络有限公司 授权游戏:《三国塔防》 原协议:《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 (一)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于2026年6月10日(以下简称“终止日”)提前终止合作。该等终止不解除或影响一方在终止日前在原协议下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并且原协议对该等义务或责任应继续充分有效。 (二)双方合作终止后,授权游戏仍继续运营、不停服。甲方继续负责存量老用户的日常运营、客户服务、充值及收益结算等工作,直至最后一名付费用户自然流失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应继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保障授权游戏稳定运行。在此期间,用户充值产生的收入,双方仍按原合作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结算,直至游戏完全停运或双方确认用户归零为止。若双方协商授权游戏停服停运后,甲方有权将授权游戏剩余用户(如有)引导至甲方或其关联方旗下运营的其他游戏中,乙方无权再参与分成。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超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行业惯例及市场一般分成比例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合作范围,决定提前终止合作,解除原协议,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的正常需要,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年度1-4月公司及子公司与成都开心加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09.70万元(含税)。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6月5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关联方情况以及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超游与关联方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事项。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超游拟与关联方成都开心加签署的《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所涉及后续工作的实施与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与成都开心加签署的《游戏海外独家运营协议之终止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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