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经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同时公司与安徽澜石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安徽澜石同意根据上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安徽澜石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安徽澜石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公司与安徽澜石签署《补充协议》,安徽澜石同意将按照原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澜石,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692710 乙方:安徽澜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EFTMJ800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2025年4月16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经充分协商,双方对《认购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于2026年6月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达成补充协议如下:(一)修订内容 1.1《认购协议》第2.1条修订为:“乙方同意,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乙方按照本协议2.2条所约定的定价规则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乙方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经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1.2《认购协议》第2.2条修订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1.3《认购协议》第3.1条修订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赠予甲方),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108,127,208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甲方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4《认购协议》第4.2条修订为:“乙方认购全部拟发行的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陆亿壹仟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贰角捌分 (¥611,999,997.28),如本次发行价格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价款将作相应调整”。 (二)本补充协议与《认购协议》的关系 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无约定的,按《认购协议》约定执行。 (三)本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补充协议获得甲方董事会批准; 2.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刚强先生、范欣林先生、孟月华女士、田圣宽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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