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退市国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票价格上限为4.60元/股,回购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 5%(含)且不超过10%(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每日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6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9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成交的最高价为1.95元/股,最低价为1.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184,559.83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6年 6月 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72,41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购买的最高价为2.25元/股,最低价为1.8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756,736.8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1.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被动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上述情形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每日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9 新开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开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27.23 / 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截至2026年6月4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14,810,100 3.06%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 为20.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872.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9 金洲管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洲管道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第一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3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67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15,289股至14,630,57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41%至2.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67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截至2026年6月5日,公司通过第一期和第二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861,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的4.58%,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70,795.84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其中:公司第一期(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8月21日)累计回购15,1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最高成交价为7.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3,142.84元。公司第二期(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5日)累计回购8,746,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8%,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17,653.00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44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低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6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135,4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00%,成交的最高价为14.5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0.2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705,882.23元(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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