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002975):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20:30:26 中财网
原标题:博杰股份: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付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5,907.77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1,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7,407.77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调整情况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2,407.77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新增金额 (万元)上年发 生金额 (万元)调整 原因
向关联人采 购原材料珠海禅光科 技有限公司电压源、 耐压仪、 控制板等市场化定价原则5,0002,503.41业 务 发 展 需要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涉及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的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兆春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计委员会的表决情况:关联委员王兆春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12,407.77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涉及的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禅光”)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2三层A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512,963.39元,净资产11,902,523.17元,营业收入22,113,627.39元,净利润8,545,666.76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珠海禅光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增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等,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新增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发生的,属于与日常经营性相关的持续性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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