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002656):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6-04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或“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048,5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12,519,844股的1.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8日和2015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此外,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20日和2016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5.25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680万股(含5,68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6,620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16年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核通过。 (二)公司股本情况 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12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0,000,000股;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000,000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公司基于前述情形,在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5.25元/股调整为9.47元/股,同时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6,8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91,467,790股。2016年6月4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7号)。公司据此向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翁华银、江德湖、李恩平、何琳、梁美玲、胡卫红、寇凤英共10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89,921,837股,发行价格为9.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51,559,796.39元。上述股份于201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于2016年8月2日上市。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5,324,9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267,194,941股;同时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5,324,9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79,873.55元(含税)。2018年5月31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45,324,903股增加至712,519,844股。 二、彭政通过司法程序获得上述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及股东彭政提供的信息,彭政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获得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限售股10,048,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10,048,565 1.41%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1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五、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份情况为基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公告彭政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林永飞先生),对上市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政成为第一大股东已满足18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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