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必易微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9:10:58 中财网
原标题:必易微:必易微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新余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新余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 证向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6.5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786,482股。

? 新余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维思”)、新余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卡维斯特”)、新余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卡纬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谢朋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6.93%减少至32.7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6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新余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1,9507.09%
2新余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633,9006.57%
3新余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312,3004.69%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谢朋村为凯维思、卡维斯特、卡纬特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凯维思、卡维斯特、卡纬特系谢朋村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拟转让数 量(股)实际转让数量 (股)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转让后持 股比例
1凯维思5,001,9507.09%1,279,4241,279,4241.81%5.27%
2卡维斯特4,633,9006.57%886,201886,2011.26%5.31%
3卡纬特3,312,3004.69%620,857620,8570.88%3.81%
 合计12,948,15018.35%2,786,4822,786,4823.95%14.4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 √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谢朋村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6年4月8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谢朋村所持公司股份增加78,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739,170股,谢朋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36.93%减少至36.66%。

2026年6月4日,凯维思、卡维斯特、卡纬特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86,482股,谢朋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36.66%减少至32.7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谢朋村为凯维思、卡维斯特、卡纬特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凯维思、卡维斯特、卡纬特系谢朋村的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谢朋村基本信息名称谢朋村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4月8日
凯维思基本信息名称新余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A455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6月4日
卡维斯特基本信息名称新余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A453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6月4日
卡纬特基本信息名称新余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A454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6月4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谢朋村其他2026年4月8日人民币普通股-78,0000.08%
 合计---78,0000.08%
凯维思其他2026年4月8日人民币普通股00.07%
 询价转让2026年6月4日人民币普通股1,279,4241.81%
 合计--1,279,4241.88%
卡维斯特其他2026年4月8日人民币普通股00.07%
 询价转让2026年6月4日人民币普通股886,2011.26%
 合计--886,2011.33%
卡纬特其他2026年4月8日人民币普通股00.05%
 询价转让2026年6月4日人民币普通股620,8570.88%
 合计--620,8570.93%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谢朋村合计持有股份12,844,05018.39%12,922,05018.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844,05018.39%12,922,05018.31%
凯维思合计持有股份5,001,9507.16%3,722,5265.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01,9507.16%3,722,5265.27%
卡维斯特合计持有股份4,633,9006.64%3,747,6995.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33,9006.64%3,747,6995.31%
卡纬特合计持有股份3,312,3004.74%2,691,4433.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12,3004.74%2,691,4433.81%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5,792,20036.93%23,083,71832.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792,20036.93%23,083,71832.71%
注:1、“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指上一次公司关于谢朋村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公告披露的持股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的《必易微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4.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15 ——
则第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 量(股)占总股 本比例限售期 (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656,0000.93%6
2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510,0000.72%6
3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75,4820.53%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22,0000.31%6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96,0000.28%6
6岳鑫遥(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67,0000.24%6
7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25,0000.18%6
8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5,0000.15%6
9浙江君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60,0000.09%6
10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60,0000.09%6
11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私募基金管理人50,0000.07%6
12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50,0000.07%6
13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50,0000.07%6
14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00.06%6
15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00.06%6
16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00.06%6
1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00.06%6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26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6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4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67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5月27日7:15:00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1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56.5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78.6482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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