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必易微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20:00:48 中财网
原标题:必易微:必易微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票4,2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7%,张波无一致行动人,其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于2025年11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张波拟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张波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4,285,700股
持股比例6.0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4,285,7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张波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1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1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6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股东张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
、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4、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5、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在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若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8、本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9、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张波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其减持计划,其减持的价格及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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