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603966):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20:00:46 中财网
原标题:法兰泰克: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3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23,3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23,3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本次解锁暨上市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8、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12、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26年5月27日,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0.3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48,850股增加为1,233,505股,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调整为523,380股。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解除限售情况
1、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剩余数量
2024年/4/294.16元/股1,417,000股154人0股
2、解除限售情况

解锁批次解锁日期解锁数量剩余未解锁 数量取消解锁数量及原 因因分红送转导 致解锁数量变 化
第一批次2025/5/21419,400股1,233,505 股19,000股 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涉及
注:表中“剩余未解锁数量”为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未解锁的股票数量。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限制性股票于登记日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 以2020-2022年三年均值为基 对应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解除 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累 限售 年度 计值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期 第一 2024 2024年营业收入增 35% 28% 个 年 长率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 2020-2022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 1,573,410,225.71元,公司2024年、2025 年营业收入为2,129,193,384.58元、 2,427,631,879.64元,以2020-2022年三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的2024-2025年    
 行权/ 解除 限售 期对应 考核 年度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营业收入增长率累 计值以2020-2022年三年均值为基 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 个2024 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35%28%
      

 第二 个2025 年2024-2025年两个 会计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累计值85%68% 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 为89.47%,超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目 标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对 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第三 个2026 年2024-2026年三个 会计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累计值155%124%  
 业绩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X)    
 营业收入增长 率(A)A≥AmX=100%    
  An≤A<AmX=A/Am    
  A<AnX=0    
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 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 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执行。若激励对象(总部 各职能部门及支持中心的激励对象)不参与业务单元考核的,则 考核年度已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行权 /解除限售比例(Y)为100%经考核,145名激励对象所属业务单 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 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业务单 元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Y)×考核系数(Z)。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D档,则激励对 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若激励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 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当批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注销/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个考核 年度。 A B C D E 评价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经考核,145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合格/良好/优秀”,对应个人考核系数 为100%。      
 评价等级ABCDE 
  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合格 

 考核系数 (Z)100%100%100%50%0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3,3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0%,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45人。本次解除限售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 数量 (万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本次可解 锁数量占 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 量比例
    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前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王文艺董事、副总 经理4.51.351.75530.00%
2向希财务总监3.20.961.24830.00%
3王堰川董事会秘书3.20.961.24830.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10.93.274.25130.00%  
一、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143人)123.336.9948.08730.00%  
总计134.240.2652.33830.0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10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523,38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1,233,505-523,380710,125
无限售条件股份519,173,676523,380519,697,056
总计520,407,1810520,407,181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后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后行权的安排,符合《激励计划》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和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及行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后续解除限售及行权手续。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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