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胜通能源(001331):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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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9:55:4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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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胜通能源:关于七腾
机器人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
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腾
机器人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七腾
机器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冬。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胜通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先生、张伟先生、魏红越女士及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或“转让方”)于2025年12月11日与七腾
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腾
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
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甲方”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4,643,776股股份(占
胜通能源总股本的29.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甲方。同时,七腾
机器人和/或其指定适格第三方拟以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向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2,336,000股(占
胜通能源总股本的15%),其中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及龙口新耀共同申报预受要约41,923,2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
胜通能源总股本的14.85%)。
二、本次交易中协议转让股份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9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中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过户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过户数量为84,643,776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本次交易中要约收购股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七腾
机器人向上市公司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42,336,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要约收购价格为13.28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27日。
截至2026年5月27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6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41,924,2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8541%,占收购人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的99.027%。
七腾
机器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41,924,22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七腾
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6,568,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8441%。
四、控制权变更情况
1.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已完成,控股股东由魏吉胜变更为七腾
机器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魏吉胜、魏红越、张伟变更为朱冬。
2.本次控制权变更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控制权变更前 | | | |
| | 所持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股) | 表决权比例 |
| 魏吉胜 | 104,334,720.00 | 36.97% | 104,334,720.00 | 36.97% |
| 魏红越 | 13,524,000.00 | 4.79% | 13,524,000.00 | 4.79% |
| 张伟 | 9,149,280.00 | 3.24% | 9,149,280.00 | 3.24% |
|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27,923,601.00 | 9.89% | 27,923,601.00 | 9.89% |
|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21,283,414.00 | 7.54% | 21,283,414.00 | 7.54% |
|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18,496,436.00 | 6.55% | 18,496,436.00 | 6.55% |
|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16,968,549.00 | 6.01% | 16,968,549.00 | 6.01% |
| 合计 | 211,680,000.00 | 75.00% | 211,680,000.00 | 75.00% |
|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
司 | - | - | - | - |
|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 - | - | - |
|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一村扬帆15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
|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弘源祥裕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控制权变更后 | | | |
| | 所持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股) | 表决权比例 |
| 魏吉胜 | 78,251,040.00 | 27.73% | 78,251,040.00 | 27.73% |
| 魏红越 | - | - | - | - |
| 张伟 | 6,861,960.00 | 2.43% | 6,861,960.00 | 2.43% |
|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 | - | - | - |
|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 | - | - | - |
|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 | - | - | - |
|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 | - | -- | - |
| 合计 | 85,113,000 | 30.16% | 85,113,000 | 30.16% |
|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
司 | 72,942,400 | 25.84% | 72,942,400 | 25.84% |
|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 | 19,756,800 | 7.00% | 19,756,800 | 7.00% |
| 伙) | | | | |
|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一村扬帆15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756,800 | 7.00% | 19,756,800 | 7.00% |
|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弘源祥裕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112,000 | 5.00% | 14,112,000 | 5.00% |
| 合计 | 126,568,000 | 44.84% | 126,568,000 | 44.84% |
3.变更后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1)七腾
机器人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
| 注册/通讯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卉竹路2号7幢2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冬 |
| 注册资本 | 6,694.0733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0-08-12 |
| 经营期限 | 2010-08-12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85590365813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通讯方式/联系电
话 | 4008765700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开发、销售及技
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电子设备、
非标自动化设备、立体仓储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设计、销售:机器
人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
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设备及零部件、机电
设备、模具、叉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仓储服务(不
含化学危险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组装消防灭火、侦察巡检、排烟侦察灭火、助
功救援、排爆特种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的销售;
维修智能机器人;智能消防应急救援处置设备、智能安全防范设备、
智能侦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 |
| | 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终端计量
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特种设备出租,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
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2)一致行动人一:重庆智行创
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通讯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金开大道西段210号3楼3号附
25-09-004472号(集群注册)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朱冬 |
| 注册资本 | 26,237.0304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25-09-05 |
| 经营期限 | 2025-09-05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MAEWJ4D095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通讯方式/联系电
话 | 40087657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一致行动人二: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通讯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1167号海运中心主塔楼
1215-1号-082C |
| 法定代表人 | 房菲菲 |
| 注册资本 | 1,62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5-09-14 |
| 经营期限 | 2015-09-14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78748198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通讯方式/联系电
话 | 0755-82037099 |
| 经营范围 | 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需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
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深圳弘源已于2015年11月25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7722。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深圳弘源以其管理的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弘源祥裕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其备案情况如下:
| 基金名称: | 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管理人名称: |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编号: | SBFU70 |
| 成立时间: | 2025年9月30日 |
| 备案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
(4)一致行动人三: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通讯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34
室 |
| 法定代表人 | 曹阳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0-05-12 |
| 经营期限 | 2010-05-12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554333552B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通讯方式/联系电
话 | 021-58993177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承壹已于2014年4月22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869。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上海承壹以其管理的扬帆15号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扬帆15号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扬帆15号的备案情况如下:
| 基金名称: | 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管理人名称: |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编号: | SLW282 |
| 成立时间: | 2020-11-17 |
| 备案时间: | 2020-11-20 |
五、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持股承诺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相关方需履行相关承诺如下:
(1)七腾
机器人承诺:“在本次收购中协议转让及要约收购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除用于本次交易的并购贷款外不进行质押。”
(2)重庆智行创
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①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进行质押;②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8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新增合伙份额;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8个月至36个月内,若本合伙企业新增合伙份额由新的出资人认购,本合伙企业将促使新的出资人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转让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
(3)朱冬先生承诺:“①自本人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后60个月内,本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持股比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持续发挥主导作用等措施,维持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②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七腾
机器人的股权及重庆智行创的合伙份额,亦不会通过公司/合伙企业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七腾
机器人股权及重庆智行创的合伙份额;③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至60个月内,本人每12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在本次收购完成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15%。”
(4)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诺:“①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继续履行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上市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则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进行质押;③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8个月内,本基金不会为投资人办理转让或赎回基金份额的相关手续,且本基金不新增投资人。”
(5)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诺:“①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继续履行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上市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则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进行质押;③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8个月内,本基金不会为投资人办理转让或赎回基金份额的相关手续,且本基金不新增投资人。”
(6)魏吉胜先生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7)张伟先生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六、风险提示
1.收购方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资产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36个月内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2.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液化天然气采购、销售以及运输服务,我国LNG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机制,公司盈利情况受市场供需、天然气价格等多重因素影响,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受LNG市场行情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