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9:45:24 中财网
原标题:英诺激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29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010),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6月1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万股,不超过公司1
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0.01%。

截至2026年6月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 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数 (万股)
股权激励授 予、集中竞 价买入集中竞价2026年3月4日至 2026年3月5日59.750.9
/0.9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股数(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5.870.0384%6.69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470.0096%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4.410.0289%5.69
注:1.张勇先生于2026年4月29日办理股权激励归属登记1.7153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第二批次)》(2026-02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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