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得润(002055):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得润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经公开渠道查询,发现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原因 1.股权冻结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与上述股权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公司向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荣集团”)初步了解,本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系港荣集团以公司未及时、足额向港荣集团履行股权回购义务为由向公司提起诉讼,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所致。 2.公司对港荣集团的股权回购义务历史背景及相关具体情况 2019年6月,公司引入港荣集团作为原控股子公司MetaSystemS.p.A.(以下简称“Meta公司”)战略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日、2019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MetaSystemS.p.A.股权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关于控股子公司MetaSystemS.p.A.股权变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对港荣集团的投资负有回购义务,回购金额为港荣集团实际投资款额加上投资期间按照年化8%计算的基础收益之和。前述回购义务的触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未在交割日起3年内敦促上市主体(Meta公司)向上市目的地的上市监管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或已递交上市申请材料但未被上市监管机构受理,港荣集团有权要求公司在收到要求回购的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金额回购其在本轮投资中取得的Meta公司剩余股份数量,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守约方为主张协议项下权利而发生的实际费用。 因Meta公司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敦促Meta公司向上市目的地的上市监管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2023年触发回购义务。因公司经营状况不善,资金紧张,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港荣集团曾于2024年1月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与港荣集团进行了多轮磋商,公司将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约定的原则积极履行回购义务,分期支付回购款项,并将在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后向港荣集团提供必要的增信担保措施,港荣集团于2024年4月撤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2024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近年来公司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在维系公司经营稳定的同时,积极采取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等措施,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化解债务风险。此前公司向港荣集团偿还了部分债务,并提供了必要的增信担保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法院下达的相关文书,公司后续将对相关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与港荣集团保持积极沟通协商,共同探讨争议解决方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暂未受到上述股权冻结事项的影响,目前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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