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8:06:11 中财网
原标题:国能日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6-046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6月5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58,153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92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81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激励对象17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89.2630万股的2.41%。其中,首次授予156.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20%,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1.23%;预留1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77%。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5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进行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度进行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当期可归属但未归属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为基数,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为(A),根据下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325.00%22.50%
第二个归属期202456.25%50.60%
第三个归属期202595.30%85.77%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AA≧Am100%
 A ≦A80%
 A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其中,“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比例:

评价结果ABCDE
归属比例100%80%0  
激励对象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6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1、权益分派导致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
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6.05万股调整为218.4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80万股调整为10.92万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20万股调整为10.08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55元/股调整为38.89元/股。

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38.89元/股调整为38.44元/股。

2026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09.1600万股调整为351.388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0.9200万股调整为18.3456万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800万股调整为16.9344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38.44元/股调整为22.11元/股。

2、人员离职和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归属数量调整
2026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88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首次及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05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E”,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11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1,050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8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100.3822万股、17名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办理5.433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本激励计划归属期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7年4月16日。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7年4月23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归属条件是否已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满足归属条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除离职激励对象外,其他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4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 触发值(A) m n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95.30% 85.77%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 An≦A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6]第ZB10258号)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 130,253,030.33元,剔除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为 133,432,235.70元,较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98.91%,公 司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A)   
    目标值(A) m触发值(A) n  
  第三个归属期202595.30%85.77%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 率(A)A≧Am100%   
   An≦A80%   
   A0   
        
5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 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 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 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 对象归属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归属比例 100% 80% 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5名 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获授的29,882股限制性股 票全部作废失效。 除上述离职人员外,首次授予 部分8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部分17名激励对象2025 年评价结果为(首次授予与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 合): (1)87名激励对象2025年 评价结果均为C档及以上, 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2)5名激励对象2025年评 价结果均为D档,其个人层     
  评价结果ABCDE
  归属比例100%80%0  
        

  面归属比例为80%。 (3)1名激励对象2025年评 价结果为E档,其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共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其中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1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382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331万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对于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6月5日;
2、归属数量:1,058,153股
3、归属人数:92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81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激励对象17人;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获授数量的比例
赵楠董事会秘书11.76003.528030%
啜美娜财务总监7.05602.116830%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79人)322.612194.737429.37%
合计341.4281100.382229.40%
(2)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获授数量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17人)18.34565.433129.62% 
注:1、上表已剔除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及1名2025年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E档的激励对象。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5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058,153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份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394号):截至2026年5月27日止,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92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1,058,153股,每股22.11元,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23,395,762.8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58,153.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22,337,609.83元,增加后股本为186,675,366.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6月5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185,617,2131,058,153186,675,366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058,153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058,153股,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实意见;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394号)。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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