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30000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7:30:45 中财网
原标题:特锐德: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6-054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6月3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20,00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10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授予情况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授予情况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9.88元/股(调整前)。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4、授予情况:授予日为2024年5月24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股本总 额的比例
1王超总裁17.5012.50%0.0166%
2周君董事、执行总裁15.0010.71%0.0142%
3李军董事、高级副总裁15.0010.71%0.0142%
4李广智副总裁15.0010.71%0.0142%
5杨坤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2.508.93%0.0118%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5人)65.0046.43%0.0616%  
合计140.00100.00%0.1326%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本次激励对象不含特来电及其子公司员工。

④上述激励对象的职务为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时的任职。

⑤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限售期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规定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期间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度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2023 2025 、以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2%;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35%。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度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归属期考核期间业绩考核要求
  不低于58%;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60%。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度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9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100%。
注:①上述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依据;
②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③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或者递延到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得分S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S≥80100%
80>S≥7080%
70>S≥6060%
60>S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根据本公式计算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保留整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5月24日为授予日,以9.8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6、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在计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时,不再剔除控股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

7、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并对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88元/股调整为9.43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除上述变动情况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 归属条件的情 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 述情形,符合 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 生前述情形, 符合归属条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注: ①上述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依据; ②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③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 除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25年 营业收入、净 利润较 2023 年分别增长 24.39% 、 152.96%,满 足归属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 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得分S划分为S≥80、 80>S≥70、70>S≥60、60>S,分别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80%、6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本次拟归属的 10名激励对 象2025年度 考核得分均达 到80以上, 个人层面归属 比 例 均 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 2026 6 3
、归属日: 年 月 日
2、归属数量:420,000股
3、归属人数:10
4、股票来源:回购
5、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1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4 2 26
公司于 年月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次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694,3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9%,最高成交价为21.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1元/股,成交均价为19.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76,486.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

(2)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激励对象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 百分比(%)
李广智总裁150,00045,00030.00%
周君董事、执行总裁150,00045,00030.00%
王超执行总裁175,00052,50030.00%
李军董事、高级副总裁150,00045,00030.00%
赵物存副总裁、财务总监150,00045,00030.00%
杨坤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25,00037,50030.00%
杨杰副总裁125,00037,50030.00%
崔志伟副总裁125,00037,50030.00%
姬广辉副总裁125,00037,50030.00%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人)125,00037,50030.00% 
合计1,400,000420,00030.00% 
注:①披露激励计划时,赵物存、杨杰、崔志伟、姬广辉尚未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上述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

②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1、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3日。

2、上市流通数量:420,000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应符合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7日出具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6)第020003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27日,公司已收到1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960,600.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1,055,537,71301,055,537,713
2、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亦不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特锐德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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